賴總統曾在總統大選的電視辯論會中明確表示,依照憲法規定總統應到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他也承諾自己如果當選一定會遵行此一規定。但是去年就職後,賴總統依靠憲法法庭判決的保護,食言了!因為總統的膽怯,付出了大法官的超然地位為代價,非常不值得!
今年,在英美等國際強權的要求台灣必須強化內部團結的壓力下,賴總統低頭了,在就職周年拋出和在野領袖見面的宣示。但賴總統再次膽怯了!這次是躲在國安簡報的保護下,不敢公開和在野領袖對談的過程。差一點,要付出違法對在野黨領袖洩漏國家安全機密的代價! 得知悉根據國家機密保護法的規定,可以知悉國家機密者,以依法辦理該機密人員為限。在野政黨領袖及其幕僚長,顯然不是法定辦理國安機密的人員,依法不得知悉相關訊息。由總統府向在野政黨高層簡報,不僅依法無據,且涉及洩密罪嫌!還好最終兩個在野黨高層在最後一刻幫總統府踩下煞車,沒有讓總統府差一點成為犯罪組織!
回顧賴總統的從政經歷,遵守法律確實不是他的風格,打破現狀挑戰法律才是他的性格。這樣的性格讓賴總統在從政初期大出風頭,擔任民意代表更是虎虎生威。但是從擔任臺南市長開始,他蔑視體制與法律的作風開始出現問題。但憑藉如日本偶像的外貌與正義凜然的形象管理,賴總統雖然再最後一哩路頗為顛跛,終於還是豋極九五。
其實賴總統其實可以考慮籌備朝野政黨領袖圓桌會議,以執政黨主席身分,邀請各大政黨領袖,甚至三位卸任的元首,會聚一堂,共成一大圓桌,就台灣當前的國安、經貿、民生方面問題條列綱舉,各述一方之見解或主張,再由賴總統以執政黨主席身分回應並博採眾議。如此既符合憲政與法制,又能凝聚民心,化解對立與政治僵局,可謂十全之舉。成與不成,端賴總統府幕僚長用心規劃與賴總統一念之間,我們樂觀以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