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論 / 政治走狗 /傅蘭克

八成民意反廢死,超過六成認為司法不公,賴清德卻說,不能因個案判決不如意就抹煞司法的專業,甚至質疑司法的獨立性;但如果多數的個案判決都不符公理正義,引發廣大的民怨民憤,加總就證明司法專業墮落、司法獨立更已淪失殆盡。
就以八成民眾反對的廢死來說,廢死會招致絕大多數民意的憤怒,就是一樁樁審理過程「司法審理的規範」都失去司法應有的獨立性,而政治指導斧鑿斑斑,致出現所謂的恐龍法官判決,民怨也因這一連串的個案判決不斷累積,偏偏司法早失獨立,不公判決跟造成的民怨形成惡性循環,致賴清德不顧一切,指示綠色大法官作成實質廢死釋憲,反廢死民怨因此空前鼎沸,法務部不得不抽出一名待決死刑犯處死,以對民怨交代。
但這應該是台灣最後一名處死的死刑犯,事實上掩蓋不了民進黨的廢死意圖,更無法交代司法的公理正義,遑論證明司法的獨立性。
大法官釋憲實質廢死最讓民怨沸騰的,應是表面聲稱死刑合憲,同時卻讓恐龍法官的廢死判決合憲。而廢死判決,卻全權掌握在法官手裡。遭槍決的黃麟凱因與交往的王姓女友協議分手後藕斷絲連,致盜領王女20餘萬元被發覺,引起女方不滿催討,黃某預謀殺害王女,潛入王家,先後冷血絞殺王母及王女。後被判死刑三審定讞。
民進黨執政後,類似個案情節之重大,至少不下於黃麟凱甚至更令人髮指的多的是,卻全部逃過死刑判決。以往台灣尚未公開廢死,司法卻在當局授意下悄悄取消死刑。現在大法官釋憲實質廢死,殺人放火更肆無忌憚;台灣治安之亂,司法成為政治奴婢應是一大因素。廢死如此,政治因素的個案,如柯文哲跟鄭文燦、陳啟昱之間差別待遇的對比,一樁樁不公不義的個案累積就是台灣司法已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