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園地

遷移戶籍可同時申辦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若土地所有權人到戶政機關遷入戶籍,如名下土地符合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規定者,可一併申辦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且免附證件,戶政機關會將資料通報至地方稅捐稽徵機關,經核准後即可享受節稅優惠。該局進一步說明,符合自用住宅用地的土地經申請核准,都市土地面積合計不超過300平方公尺、非都市土地面積合計不超過700平方公尺,可享有按2‰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所謂自用住宅用地係指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之住宅用地,且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適用以一處為限。

彰化縣放寬地方稅申請分期繳稅
彰化縣政府訂定「納稅義務人申請分期繳納地方稅辦法」,放寬因客觀事實發生財務困難,無法在法定期間繳清稅款者,可向地方稅務局申請加計利息分期繳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為協助有繳納意願的納稅義務人繳納稅捐,避免逾期繳納加徵滯納金或移送強制執行,發生不可恢復的損害,彰化縣政府於111年6月8日發布分期繳納辦法,放寬納稅義務人因客觀事實導致財務困難,可申請加計利息分期繳納,每期以1個月為一期,最長以36期為限。該局進一步表示,適用分期繳款的稅目包括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地價稅、土地增值稅、契稅、印花稅之本稅及該等稅目之利息、怠報金及罰鍰,但怠報金及罰鍰免加計利息。因客觀事實發生財務困難的樣態如下:一、營利事業(含機關團體)應繳稅款繳納期間屆滿之日前1年內,連續4個月營業收入,較上一年同期合計減少百分之三十以上。二、個人應繳稅款繳納期間屆滿之日前1年內,納稅義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明屬實者:(一)依就業保險法領取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二)依社會救助法領取急難救助。(三)減班休息實施期間占當月原應工作日二分之一以上之月份達2個月。三、其他因素致發生財務困難,不能於繳納期間內一次繳清應繳稅款,經地方稅務局審核繳款確有困難者。該局提醒,核准分期後,務必要記得按期準時繳稅,否則將會發單通知限期10天內繳清剩餘的稅款。

利用網路報繳印花稅免購票 免貼花 免銷花,省時又便利!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利用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系統報繳印花稅,可免購票、免貼花、免銷花,以網路替代馬路,省時又便利!該局說明,凡銀錢收據、買賣動產契據、承攬契據、典賣、讓受及分割不動產契據均屬印花稅課徵範圍。應納印花稅之憑證,於書立後交付或使用時,貼用印花稅票者,應貼足並依規定銷花。惟為免銷花不符合規定而受罰,申報人可到「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https://net.tax.nat.gov.tw)申請印花稅大額憑證總繳之網路帳號,自行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繳納,並將繳款書證明聯黏貼於憑證上替代印花稅票。如果平時開立之應稅憑證數量較多,亦可申請彙總繳納網路帳號,以每 2 個月為1期,分別於每單月之15日前至上開網站,使用網路方式報繳印花稅。該局特別提醒,透過網路報繳印花稅,除了可以節省購買印花稅票的時間,更可以避免逐件貼花、銷花之不便或因銷花不全、不合法銷花而遭受處罰之情事。

彰稅111年為民服務及廉政民意問卷調查開跑了!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為瞭解民眾對於該局服務品質及稅務風紀之滿意程度,自111年6月10日起至8月10日止辦理「為民服務及廉政民意問卷調查」活動,若民眾接獲問卷調查電話,請不吝提供寶貴的意見,以作為該局業務精進之參考。該局表示,今年委託華威行銷研究股份有限公司辦理電話問卷調查,訪查主要內容為對該局稅務團隊之洽公環境、服務禮儀、服務專業性及稅務風紀等之滿意度。該局進一步說明,電話調查內容不涉及個人隱私,不會要求提供身分證字號、帳號或存摺等資料,
如有疑問,請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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