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園地

重購退稅土地5年內贈與配偶應追繳原退稅款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土地所有權人重購自用住宅用地,經核准依土地稅法規定退還土地增值稅後,重購之土地自完成移轉登記之日起,5年內不能再行移轉或轉作其他用途,以免退還之稅款被追繳。該局進一步說明,土地所有權人5年內再行移轉也包含以贈與方式移轉給配偶,因該產權已由受贈配偶取得,係屬實質移轉,除須申報土地增值稅外,尚須追繳原退還稅款,提醒民眾多加注意。

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移轉可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移轉給自然人時,得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並應由買賣雙方在申報土地移轉現值時共同提出申請;未在申報時提出不課徵者,得於土地增值稅繳納期間屆滿前補行申請,逾期就不得申請。該局進一步說明,農業用地移轉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必須具備「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及「移轉與自然人」這兩項要件。因此,民眾出售農業用地如果符合作農業使用之條件,請先向土地所在地之鄉鎮市公所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並於申報移轉時,檢附該證明文件,才能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優惠。

逾期繳稅傷荷包 辦理約定轉帳省時又省力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常有民眾因未按時繳稅而需多繳納滯納金。若是申辦委託轉帳繳稅,既可以節省時間,又可以避免因逾期繳納稅款而被加徵滯納金的困擾。該局進一步說明,委託轉帳繳稅就是納稅義務人利用本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在銀行、信用合作社、農漁會等金融機構或郵局開立的帳戶,於繳納期限最後一日,透過轉帳方式繳納每年定期開徵之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及地價稅。該局特別提醒有意願約定轉帳繳稅的納稅義務人,必須在稅款開徵前2個月辦妥手續,當期開徵的稅款才可以如期扣款。另外該局也會於扣款前通知民眾預留存款,以免產生金額不足無法扣款的窘境。
民眾想進一步瞭解相關規定,可就近到該局或所屬分局洽詢,或利用該局免費電話0800-47-6969詢問。(彰化縣地方稅務局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