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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拍賣之土地於拍定日已辦竣戶籍登記才可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法院拍賣之土地,納稅義務人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應以法院拍定之日有無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為準,倘於拍定日之後才將戶籍遷入拍賣土地上房屋,則無法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
農業用地如辦理更正編定為建築用地應自次年起改課地價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都市土地依法劃定的農業區、保護區及非都市土地依法編定之農業用地,如作農業用途使用課徵田賦(目前停徵中)。該局進一步說明,農業用地嗣後如經地政機關更正編定為建築用地,已不符合課徵田賦規定,應自核准變更編定日的次年起改課地價稅。
重購自用住宅退稅土地管制5年勿隨意改作其他用途或移轉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土地所有權人因重購自用住宅用地已核准退還土地增值稅者,要特別注意重購之土地自完成移轉登記之日起,5年內不得再行移轉或轉作其他用途,戶籍除子女就學需要、公務派駐國外或土地所有權人死亡,實際上仍作自用住宅使用外,不得隨意遷出,如違反規定,將被追繳原退還之稅款。
民眾如有疑問,請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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