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是中華民國的行憲紀念日,本來應該好好的來慶祝一下,但是,現實卻讓我們對這個憲法即在憲法之下的秩序,充滿了悲觀的情緒,甚至如吳宗憲立委所說的,是憲法的弔唁日,能不悲乎!
自孫中山推翻帝制建立中華民國之後,按照近代各國的慣例,本應即刻制定憲法,但是在帝制復辟、軍閥混戰及日寇侵略之下,經歷過三十五年的波折,才好不容易的制定了中華民國憲法。從歷史來看,憲法制定當時,中國國民黨作為最大的執政黨,本應可以按照孫中山的規畫暨蔣中正的意志來制定憲法。但是,只要稍具憲法歷史知識的人都知道,今天的憲法除了主要是民社黨張君邁執筆之外,還是經過了幾度的政治協商,才誕生的。可以說,中華民國憲法是政治妥協的產物,而這也是所有民主國家憲法制定的常態。
因為內戰的原因,中華民國憲法的生命歷程基本上在台灣完成,儘管曾經有很長的時期處在戒嚴狀態,但憲法仍然慢慢的在成長。解嚴後,依據憲法的選舉展現了台灣地區民主的蓬勃發展,李登輝、陳水扁的連續修憲,號稱完成民主的偉大轉型。作為李登輝、陳水扁、蔡英文繼承者的賴清德,常常以台灣是多麼的民主、自由,並將自己置於「民主同盟」的最前線,然則,賴清德果真了解民主的真義嗎?賴清德了解憲法在民主國家的角色嗎?
近代以來,緣於歐洲國家國王的專制獨裁,乃產生民主思潮,許多思想家鼓吹國王的權力來自人民,所以人民才是國家的主人,國王(後來就是政府)應該聽從人民的意見、採納人民的意見,對那些不遵從人民意見的國王,洛克(近代民主之父)認為人民有反叛的權利,英國的查理一世,法國的路易十六,都因不聽從人民的意見而被送上斷頭台。然而人民的意見這麼多,到底要採用何者?這就形成了服從多數的結果,多數統治就成為民主政治的一般常識了。
為了保障人民在國家中的主導地位(即所謂主權在民),並避免王權復辟或政府權力太大致損害人民權利,因此有必要把它們寫下來,作為各方面遵守的依據。美國人在脫離英國王權的統治後,首先開創了以憲法來規範人民與政府之間關係的根本性法律,後美國而建立的國家率皆服膺此一作法。此後,以憲法來保障民主制度,使憲法成為國家的最高法律,所有法律和政策的制定與執行都必須恪遵憲法及憲法程序,成為民主憲政國家的基本原則。
據此,我們來看看賴清德主政下的台灣是怎麼樣!賴清德從去年上任後,因昧於民進黨在代表人民最高機關的立法院是少數,從去年底就不願遵從立法院通過的法案,甚至動員民進黨的支持者,對立法院多數黨的立委發起無差別的大罷免。結果大罷免完全失敗,許多被罷免的立法委員的不同意票甚至比其當選時票數還要高,換一句話說,按照道理,目前立法院的多數黨由在野黨掌握,是經過多數選民最新的認可的。立法院最近通過《財政收支劃分法》,行政院認為窒礙難行,依據憲法程序提出覆議,但是立法院仍維持原決議,按照憲法規定,行政院就應該執行了。但是,賴清德卻跳出來抨擊藍白兩黨是「立法濫權,在野獨裁」,而行政院長卓榮泰則在賴清德的支持下以「捍衛民主憲政及國家發展」為由,宣布不副署該修正案,致使新法無法公布生效。
賴清德的舉動是對民主憲政程序無下限的侵蝕,這是對民主憲政的最大踐踏,是向世界展示對民主憲政最大的毀壞,而賴清德還能口口聲聲「民主台灣」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