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于欽智高雄報導】高雄小港大林沿海遷村案延宕已久,在市府、民代共同努力下,雖有了眉目,但多數居民僅獲15坪土地蓋新厝,加上都市計畫限制,是否滿足居住需求?又捷運及國道7號將相繼在大林沿海興建,如不盡早啟動遷村,居民考量利弊暨大林沿海土地增值後,是否還願遷村?李順進議員表示,市府應慎思。
李順進議員指出,遷村政策已箭在弦上,但分配15坪上下的小地主眾多,分配土地後如何蓋房子?故為他們爭取再擴大分配土地至26坪以上,地點可選擇高雄市轄行政區域內土地,供小坪數居民專用,且增配面積26至30坪選擇,不會影響到市府原(現)規劃的鳳山五甲、前鎮土地地主分配地點。
議會總質詢時,李順進曾建請市府開發機場北側農地或新找土地,供遷村居民建蓋房屋,雖都委會主委林欽榮副市長認同,卻以3級噪音管制區不適合人居住為由推辭;儘管陳其邁市長沒確定回應,但在某公務行程場合巧遇時,對機場北側農地耕作困難的轉型開發,亦表認同與需要。
李順進表示,機場旁土地開發,3級噪音管制區有含飛機路、高松路7里全部與孔鳳路、桂林路等5里全部,以及中安路、草衙南北兩側等4里全部;3級噪音管制區內,大樓13層以上有50多棟,且3、4層樓透天豪宅林立並緊鄰機場圍牆,但林欽榮副市長以北側約100公頃農地不能開發為由,純係推託之詞。
李順進說,紅毛港遷村案規劃近30年,民國78年由時任蘇南成市長,爭取紅毛港居民每戶每月5000元補助10年,每戶60萬元房屋租金補償,因遷村延宕,由吳敦義、謝長廷市長再核發第2次,同樣每月5000元的10年租金補償,紅毛港遷村終告完成。
李順進建議,陳其邁市長應將沿海遷村案與新材料園區環境評估案兩案脫鉤,且平行同時進行,已定案估價建物補償暨房屋租賃補償與津貼兩項應先核發,如小地主的土地增配、增加案確定,屆時遷村案就可水到渠成。
李順進議員強調,是誰把高雄港變大,讓我們回家的路寸步難行?今高雄港往南拓展外推,讓內港(駁二特區)華麗轉身,但莫忘前鎮、小港沿海居民辛酸,市府應慎重考量積極先核發遷村補償款項,以利遷村大功告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