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論 / 在野黨應啟動第二次彈劾案 / 蘇偉碩

 

106年最高法院對屏東強冠大統香豬油案判決,理由中肯定二審法院的法律見解,即食物或食品添加物是否可供人食用,應自來源做控管,而非僅以最後製成品是否符合檢驗標準而論。這項見解後來被頂新油案件的二審引用,推翻原本一審的無罪判決。中聯致癌油案現在收押的包括中聯的總經理和泰山的前現任總經理共三人,其餘的幾位董事長則列為嫌疑人交保在外。顯示食安法的規定很清楚,只要是原料不合格,就算做成的最終食品可以通過檢驗,依然是禁止製造和販售。從這些判決來看,在政府已經知曉上游中聯油品苯駢芘超標時,就沒有選擇,必須下令禁止所有使用中聯油品做為原料的所有食品,就算只用到1%也必須下架銷毀或打為飼料使用。
但事件爆發第6天的7月6日,賴總統在中研院發表四點處理原則,竟然決定採取20%含量作為標準,使用中聯超標疑慮油品20%以下的食品可以不用下架,繼續販售。此一決定引爆社會全面反彈,台北市長蔣萬安和台中市長盧秀燕公開拒絕20%的門檻,持續全下架所油疑慮食品,意外的是連具台大公衛碩士學位的高雄市長陳其邁都拒絕執行此一明顯違法的決定,最終衛福部和食藥署收回成命,限令在7月8日24時之前全面下架。違法食品的全面下架從一開始的不用下架,到7月6日24時之前的20%以上才下架,到最後的全面下架。政府的違法決策讓有害人體健康的食品在貨架上多賣了將近一個星期,而最終的決策者竟然直達總統本尊。
在這一案件中,2020年在衛環委員會擔任過召委打過反萊豬一戰的蔣萬安,表現出驍勇善戰的領袖風範。從反對20%以下免下架、發動725凱道聲討行動,上廣播提出倒閣並建議由陳其邁組閣,到昨天又宣布市立醫院開辦食用油健康諮詢門診,招招皆是順應民心之所繫,把在野黨之前被壓著打的形勢完全逆轉,「帥」氣十足。
反觀賴清德,則完全處於劣勢。他雖然是醫師出身,卻完全沒有體察臺灣一路從米糠油事件,走過狂牛症、塑化劑、強冠香豬油、頂新飼料油、萊克多巴胺、蘇丹紅的食安事件歷史陰影,也沒有尊重法律和法院的判決早就規定:不能當食品的原料就不能拿來製造食品,竟然還讓涉案廠商參與違法訂定20%以下可以不下架的標準,拿全民和下一代的健康冒險。
面對這樣的總統,倒閣當然正當性十足。就算倒閣不成,在野黨也可以啟動第二次彈劾案,將違法讓人民吃毒油的總統送到立法院聽證會接受全民的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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