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引發全台輿論高度沸騰的食安事件中,行政院一度拋出「問題油品占比 20% 以下之加工食品免預防性下架」的處置風向,隨即在總統公布此項政策的短短二十四小時內迫於各界龐大壓力,迅速髮夾彎宣布改為全面預防性下架。這場創下「一日打臉總統」紀錄的政策奇觀,不僅揭露了行政團隊在風險溝通與決策上的嚴重潰敗,更暴露出主管機關長期以來輕忽食安法母法授權與司法判決見解的重大法理危機。對於在野黨而言,這場「總統宣布隔天即轉灣」的政治事件絕非代表監督戰場的結束,而是一場檢驗體制內制衡能力、重新定性治理危機的戰略起點。
衛福部第一時間試圖以「風險分級」為由,公布第二層加工食品不用下架,因輿論壓力再改為將以20% 作為預防性下架切割線的作法,在法理上本就存在致命硬傷。依據食安法第 15條明文規範,欠缺食用品質、變質或不合格之原料,根本不得進入食品供應鏈。歷年重大食安判決——特別是頂新油脂案二審判決——早已確立明確見解:食品原料在進入加工鏈前必須具備食用品質,後續的精煉或調和稀釋,絕不得作為掩飾劣質原料的洗白工具。衛福部食藥署以「添加比例低」為由豁免預防性下架,本質上就是利用行政指引變相許可「低比例混充非法原料」的合法性,完全背離了母法的源頭管理精神。行政機關固然享有應變裁量權,但裁量絕不可踰越母法授權。專家會議的風險評估指標,應作用於科學數據的參考與行政資源分配,而非成為行政機關違背母法強制規定、為不合格製品放行的決口。
「如果20%以下安全且符合科學,為何隔天要緊急撤回?如果全面下架才是正確處置,前一天的決策豈非拿全民健康當白老鼠?」。政策在數天內兩次急轉灣,證明這是政治算計而非科學執法。這種政治掛帥的決策,造成第一線稽查人員重覆動員,更讓通路商與食品業者因重複標示、下架與物流紊亂而蒙受巨大的經濟與商譽損失。更嚴重的是,政策更正固然能止血,但草率決策帶來的社會恐慌與行政成本,絕不能因為「政策更正」就當作沒發生過。
面對執政黨快速髮夾彎進行政治拆彈的局勢,在野黨在戰術上絕不能因為政策撤回而放鬆打擊,而應順勢從法律、行政和政治三方面進行強勢監督。
首先在法律層面,應發動法理圍剿,緊扣食安法「源頭管理」核心,指責衛福部第一天的指引係「踰越母法授權的違法裁量」。在野黨應在後續食安法修正攻防中,應提出「防洗白條款」,明確規定主管機關對於使用違法或不合格原料之食品,不得以添加比例低、檢驗合格或風險分級為由豁免預防性下架。一舉逼迫執政黨立委在「挺食安法制化」與「護航行政違法裁量」之間表態,徹底掌握立法主導權。
其次在行政監督層面,政策急轉彎說明當初決策過程缺乏科學依據且明顯有政治干預行政的痕跡。在野黨應啟動國會調查權,要求部會交出決定「不下架和20%以下免下架」與後來決定「全面下架」的完整簽呈、公文書與專家會議紀錄,聚焦追查這二十四小時內是否有特定業者關說或高層政治干預,將執政團隊內部決策紊亂的黑箱攤在陽光下。同時,在立法院通過決議譴責行政院的違法行為並告發其涉嫌圖利罪,給予行政團隊強大的司法與民意壓力。
最後在政治與輿論層面,在野黨應站出來替因政府政策反覆而受損的通路商、食品業者及基層稽查人員發聲,要求行政院提出賠償,將原本中立的工商產業力量轉化為對政府施政不當的批判。在野黨執政的縣市更應採取「全面稽查、零容忍」的高標準,與中央第一天的鬆弛放任形成鮮明對比,展現地方治理優於中央的執政能力。
食安管理的底線,建立在法治與社會信任之上。「20% 毒油髮夾彎事件」不僅是一次執政高層涉及干預行政裁量的醜聞,更是一場對台灣食安法規源頭管理原則的徹底背叛與違背。執政黨可以靠急轉彎掩蓋一時的政策窘境,但監督者絕不能讓此一拿人民食安交換政商利益的醜聞隨風而去。唯有透過深入的國會調查追究失職責任、推動法制化填補裁量漏洞,才能確保未來的每一份食安決策,不再有政商勾結的黑手扭曲專業決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