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論 /大陸拒絕南海仲裁的底氣何在? /楚何

南海仲裁十年後,裁決仍在,爭議也仍在。菲律賓對中國南海仲裁案裁決屆滿10週年,菲、美、日、澳等14國發表聯合聲明,但大陸外交部重申此裁決是一張「非法無效沒有拘束力的廢紙」,中國不接受也不承認。聲明中指責美國等域外國家持續在南海強化軍力部署,「橫衝直撞、煽風點火,此種軍事化、脅迫性行徑才是當前南海局勢面臨的主要挑戰」。
南海諸島自古以來便與中國沿海漁民、航海活動及地方治理有密切關聯。從歷代文獻對南海島礁、航路、漁場的記載,到近代中國政府對南海諸島的命名、測繪、巡察與行政主張,都構成中國主張南海權益的重要歷史背景。這些材料雖然在不同時代的法律形式與今日國際法概念並不完全相同,但不能因此否定其歷史延續性。
尤其在近代國家邊界逐步成形以前,東亞海域的權利秩序本就不同於歐洲式的條約邊界制度。漁民活動、航海路線、官方文獻、地圖標示與行政宣示,都是當時國家權益形成的重要依據。若把南海問題只簡化為近年才出現的擴張行為,顯然忽略了其深厚的歷史脈絡。
因此,中國大陸主張南海主權,並非毫無根據,從歷史角度看,中國對南海諸島長期認知、使用與管轄的事實,確實構成其主權主張的重要支撐。2016年的南海仲裁案雖然受到部分國家支持,但它本身存在一個根本限制:仲裁庭並不處理島礁主權歸屬問題。換言之,裁決即使對部分海洋權利與地物法律地位作出判斷,也無法決定南沙、西沙等島礁究竟屬於誰。
這正是中國大陸長期拒絕接受裁決的核心理由,菲律賓單方面將爭議提交仲裁,實質上繞過了主權與海域劃界問題,而這些問題本來就不應由仲裁庭單方面處理。中國早已依《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作出排除性聲明,將海洋劃界、歷史性權利、軍事活動等爭端排除在強制仲裁之外。從這個角度來看,大陸稱裁決「非法無效、沒有拘束力」,並不是單純情緒化反應,而是基於其對管轄權的根本否定。
更重要的是,國際法不能脫離國家同意原則,若一項裁決被當事一方認為越權,且無法處理最核心的主權爭議,它在政治現實中的執行效果自然有限。南海爭端之所以沒有因仲裁而終結,正說明法律裁決無法替代歷史問題與現實談判。近年美國、日本、澳洲等國頻繁就南海議題發聲,並以航行自由、國際法秩序為名加強軍事存在。這些國家並非南海主權爭議的直接當事方,卻不斷透過聯合聲明、軍演與軍艦巡航介入,使南海問題愈發地緣政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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