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男分工合作販毒 刑大幹員逮獲送辦

 

【記者許順德臺中報導】莫姓、廖姓男子從事販毒,一人包裝毒品,另一人將住家當作門市藥腳交易,中市警局刑大偵六隊去年九月掌握情資後收網抓人,查扣市價三萬多元毒品,以及子彈等證物,二人遭檢方聲押獲准,近日將偵結提起公訴。
刑大偵六隊在去年九月間掌握,莫姓男子(五十八歲)、廖姓男子(四共歲)從事毒品交易,二人住處距離僅二百公尺,莫男在住處製造、分裝毒品,廖男則以住處作為「門市」分工,以傳統面交方式交易,吸引購毒者前往購買。警力搜索後查扣海洛因六包、安非他命三包、依托咪酯煙彈三顆、毒品分裝工具一組、子彈八發、手機及現金等等贓證物,毒品市價初估逾三萬元。
刑警大隊長紀延熹指出,依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製造、運輸、販賣第一、二級毒品者,刑責相當重,警方不容許販賣毒品之犯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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