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初新潮流系的立委林宜瑾高調提出要將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改名為台灣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關係條例,並刪除條文中的”國家統一前”五個字,並將所有兩區的關係修改明確為兩國關係。很可惜的是,這項提案竟然在兩天後由領銜提案人林宜瑾辦公室塗銷提案登記,在沒有正式成案前就黯然撤回了。
這個修法提案如果通過,將直接衝擊賴清德總統的合法性,或許,這就是該案胎死腹中的原因。因為賴清德雖然完全不認同中華民國的主權有效性,至少不認同中華民國主權及於台灣島與澎湖群島,但是總統權力的法律來源就是當年由兩岸選出制憲代表所制定的中華民國憲法。而1949年10月1日,在內戰中勝出的中國共產黨和其他合作黨派在北京宣布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把中國的國號由中華民國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因此,如果民進黨立委成功的立法將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改為台灣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關係條例,其法律意義就是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包含台灣在內整個中國的合法國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是整個中國合法的中央政府,在台灣島上的中華民國政府就自我否定合法性,淪為中國國內的一個偽政權,猶如當年日本侵華時期的諸多偽政權,具有國家中央政府的一切要素,但不是合法的政府。
一旦林宜瑾等民進黨立委的提案通過三讀,尷尬的將是行政院和賴清德總統。將兩難於是否要副署和公布這個將他們變成偽政權行政首長和偽總統的法律。更尷尬的是中華民國的邦交國,在這部法律公布後到底是要繼續跟偽政權維持外交關係呢?還是要跟偽政權自己修改的法律認定的合法的另一個中國政府建立外交關係呢?
而最最最尷尬的,應該是所謂的獨派。本來獨派的主張是否認中華民國對台灣統治的合法性和正當性,主張台灣的主權原本就獨立於中國之外,只是沒有宣布獨立建國而已。只要一宣布獨立,台灣就會成為一個新的國家,甚至可以申請加入聯合國,還可以和美國等各大國建立外交關係。台灣總統也可以國家元首的身分受邀進入白宮和美國總統握手拍照。但如果民進黨立委提案的法律真的通過了,他們原來要借殼上市的中華民國政府一下子變成了偽政權,在還來不及宣告獨立之前就真的自己承認成為合法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受到反分裂國家法的管轄,從此獨立建國的主張成為犯罪行為。還好沒有成真,不然過去重金支持民進黨選舉的獨派,就真的賠了夫人又折兵,啞巴吃黃連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