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 /兩岸和平的中道與正道

從1950年以來,以和平方式解決兩岸在政治問題上的分歧與對立,就是美國政府一貫的立場。兩岸雙方一開始並不接受美國政府的這個立場,所以在台灣這方堅持的是反攻大陸弭平共匪叛亂,而大陸則堅持要解放台灣以完成解放全中國的目標。雙方也堅持統一全中國是內政問題,互相指責對方引進外國勢力干涉中國的內政。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成立後更改國號,輾轉遷移到台北的中華民國政府則繼續動員戡亂,誓言重新統一全中國。雙方並在聯合國展開了長達22年的合法代表權的爭奪戰,直到1971年隨著美國實施聯中(共)抗蘇的戰略,聯合國大會通過了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合法權利的決議案,也就是2758號決議。
在國際法上而言,除了兩個自稱代表全中國的政府外,沒有任何國家主張台灣是其領土。迄今為止,實際控制台灣的政府也不曾宣布要從中國分裂出來,成立一個以台澎金馬為領土範圍的新國家。甚至在民國89年國籍法修正時,時任內政部長的黃主文還在立法院回答民進黨籍的立法委員顏錦福有關同時擁有兩岸國籍者是否為雙重國籍時,明確指出兩岸在法理上為同一國籍。就此而言,民進黨在黨綱中要經由公民投票程序建立台灣共和國的政治目標尚未實現,兩岸關係不是一中一台的兩個主權國家,至少還不是。
儘管民進黨籍的政治人物或學者專家與意見領袖一再宣稱,雖然國號為中華民國,但是台灣的主權範圍僅及於台澎金馬,是獨立於中國之外的主權國家。但澳洲籍的劍橋大學國際法教授,曾經擔任國際法院法官的James Crawford也明確指出,因為台灣並不主張自己是國家,所以其他國家無法將台灣視為一個有別於中國的主權國家。既然在完全執政的8年內,民進黨甚至沒有提案修正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中有關大陸地區是中華民國領土的條文,兩岸關係當然還維持在黃主文所說的狀態,法理上仍屬同一國籍。
因此,儘管2758號決議使對岸政府取得了在聯合國大會中合法代表全中國的地位,但兩岸之間的政治關係究竟應該如何安排,仍舊得由兩岸面對與解決。美國的立場如果繼續堅持和平解決兩岸之間的政治衝突,就必須讓一向只聽命與美國的台灣政府明確了解,一旦兩岸發生軍事衝突,美軍並不保證會介入。台灣必須積極和大陸發展對話關係,以和平方式解決雙方的政治歧見。至少讓雙方對於和平解決歧見保有具備相當可能性的期待。這才是兩岸和平的中道與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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