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署要求1.2萬名定居逾20年的原陸籍人士補交「喪失原籍證明」,表面上看似程序正義,實質卻暴露陸委會長期以「有罪推定」對待陸配的思維。這些家庭早已落地生根,子女多為台灣籍,如今卻被迫在三個月內取得中國官方文件,而兩岸文書驗證流程本就繁瑣,中國大陸民政部門更常以「不承認台灣管轄權」為由拒絕開立。此舉無異於將行政怠惰轉嫁為民眾的生存危機,桃園、新北的40起求助案僅是冰山一角。更荒謬的是,台灣《國籍法》並未明文要求陸配放棄原籍,移民署卻以「未盡舉證責任」威脅撤銷戶籍。相較於東南亞籍配偶僅需聲明放棄國籍,陸配卻需「證明已放棄」,這種差別待遇正是制度性歧視的鐵證。
陸配阿美(化名)的控訴令人心酸:「我在台灣繳稅20年,現在兩邊都說我不屬於他們。」這種「人球化」危機,源於台灣政府將陸配視為「潛在統戰工具」的冷戰思維。事實上,多數早期陸配因婚姻來台時,中國尚未崛起,政治忠誠度質疑根本是時空錯亂。但是,台灣對港澳移民從無類似要求,獨苛待陸配。新北市某社工透露,有陸配因中國老家行政區劃調整,原始戶籍資料消失,求助無門下「被迫成為幽靈人口」。當制度逼人走向法律邊緣,所謂「人權立國」豈非笑談?
陸配的困境,本質是兩岸關係未正常化的歷史遺毒。民進黨政府與其耗費行政資源追殺小民,不如正視三項結構問題:1.法律矛盾:中華民國憲法仍主張大陸為「固有疆域」,卻要求陸配切割原籍,形同自我否定。2.程序不正義:移民署未提供替代方案(如切結書),亦未考量中國行政體系的特殊性。3.社會成本:若大規模撤銷戶籍,將衍生數千個無國籍家庭,衝擊社福系統。
當一個國家用「證明文件」作為認同的門檻,恰恰暴露自身的不自信。這些陸配的台灣身分,早已體現在他們繳納的稅單、子女的學籍卡、社區的鄰里互動中。要求他們「自證無罪」,無異於否定二十年來共同構築的生活記憶。與其糾結一紙文書,不如問問:我們想要的,究竟是「防堵敵人的圍牆」,還是「包容差異的社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