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論 / 歡迎光臨殺人之島 / 傅蘭克

綠色大法官釋憲實質廢死後,以往涉及死刑的作奸犯科一時大為活躍。高雄一名連續殺人魔,竟製作筆記照本殺人,剝皮分屍,手段兇殘前所罕見,但在民進黨廢死神主牌下,頂多關個幾年即可逍遙法外,繼續其殺人志業。
高雄市長陳其邁直指嫌犯「泯滅人性」,卻說「在尊重司法的前提下,盼能從重量刑」,還給受害者家屬公道。國民黨高市黨部主委柯志恩質疑指憲法法庭已拍板「實質廢死」,該張姓嫌犯曾因犯案被判無期徒刑,出獄後未悔改,反而變本加厲,再度犯下駭人聽聞的罪行,最後仍將僅判處無期徒刑,如何還家屬公道?
陳其邁將「能從重量刑」放在尊重司法的前提下,也就是尊重司法廢死,則「從重量刑」頂多無期徒刑,關了幾年還有假釋機會,家屬絕對無法滿意,則所謂「還給受害者家屬公道」,就變成貓哭耗子的空言大話。
台灣的無期徒刑,跟歐美的大大不同,美國廢死州以無期徒刑替代死刑,但前提是終生監禁不得釋放,就是關到死。台灣的無期徒刑其實是有期,而且刑期甚短,多數不到10年就假釋,人照殺、火照放,姦淫擄掠依樣重來。這是民進黨政府的人權德政之一。
民進黨政府及綠色大法官講的都是加害者人權,渾然未見受害者人權。以前恐龍法官都以歹徒「有悔意可教化」為由輕縱,兩理由成為「豬腳麵線」的圭臬,後來社會不斷嘲諷詬罵,稍有羞恥心的法官才不敢再用。現在大法官加入廢死陣營,各級法官以不必再死不要臉地以「有悔意可教化」,替殺人放火姦淫擄掠的歹徒關說,只要「尊重司法」即可。台灣果然是殺人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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