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美台民主基金會共同出資經費的IPAC年度常會熱鬧在台北舉辦,最後還發出「IPAC針對聯大第2758號決議之各國議會決議範本」,並呼籲立即改善台灣2350萬人民在聯合國沒有代表的問題。IPAC的決議範本,把聯大沒有的文字,轉說成「沒有禁止」,就好像是爸媽告誡兒子不可抽菸,結果兒子去抽大麻,因為爸媽沒有講到大麻?民進黨自嗨IPAC支持台灣加入聯合國,只是因為2758號決議沒提到「台灣」,所以「台灣」就可以加入聯合國了?
賴清德在IPAC年度常會說,1971年10月通過的2758決議,只有主張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的合法代表權,沒有處理台灣的政治地位及台灣主權的歸屬,也沒有觸及台灣能否加入聯合國,以致被大陸熱炒所謂「一中原則」,IPAC對聯合國2758號決議的決議範本,無疑是給賴清德的兩國論找來了大補丸,與美國企圖分裂中國所謂的台灣地位未定論是異曲同工之妙。
國共內戰後,佔領大陸的共產黨,於1949年正式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且政權相對穩定,國際間漸漸浮出中國在聯合國的代表權,當時第三世界國家認為由只有一兩千萬人的台灣中華民國繼續代表中國,而有十幾億人的中國被排除在聯合國外,很明顯不合理,亦有害聯合國的運作,所以在大陸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獲得第三世界國家的支持,聯合國大會以第2578決議通過,有關中國代表權由大陸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來繼承,中華人民共和國享有在聯合國的所有權利包括否決權,並應盡對聯合國的一切義務,在台灣的中華民國只有離開聯合國繼續至今。
從字面上看,聯合國2758號決議:「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利,承認她的政府的代表為中國在聯合國組織的唯一合法代表並立即把蔣介石的代表從它在聯合國組織及其所屬一切機構中所非法佔據的席位上驅逐出去。」確實沒有提到台灣。不過後來美中建交公報英文版稱:The Government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acknowledges the Chinese position that there is but one China and Taiwan is part of China.而中文部分寫到:「美利堅合眾國政府承認中國的立場,即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
話說回來,IPAC成員是由多個國家的議員雙黨團派員參加,這些人暨非代表該國政府,又無任何權利在聯合國發言,如果他們這麼支持台灣,何以台灣至今進不了國際組織?何以WHA開會時,聲援台灣的國家少的可憐?賴清德想藉IPAC的「決議範本」把台灣翻身搞台獨,是不是也看一下客觀國際現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是聯合國五個常任理事國之一,擁有單一否決權,這是真為台灣著想,還是只是為了政權利益炒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