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論 臭爛的司法 伍忠信

最近爆發的黑金大案,讓台灣司法的不公不義,妖形魔狀,悉數現形。
鄭文燦涉貪,七年舊案突然翻新,檢方大陣仗選在讓鄭文燦最難堪的時機抓人,並聲押禁見,卻在法院踢到鐵板,以500萬交保。法院的理由是當初鄭文燦已經自認辦事不力,退回500萬賄款。
不久之後,綠營在台南一政商要角、市漁會理事長林士傑遭行刑式槍殺,此人為綠營在地大樁腳,跟賴清德、黃偉哲淵源匪淺,賴清德之震怒自不待言。他剛在鄭文燦遭法辦時說,打詐肅貪掃黑金事涉國家安全,他的大樁腳遭槍殺,當然更涉國家安全,只看未來是否抓到兇手,而且是中方派來的殺手。
不過林士傑的往事也遭回顧,最負盛名的是,在台南市議會議長選舉期間,曾硬邀藍營議員到車上喬事,要求不得票投他的反對方。此案後來鬧到法院,法官完全依照其律師的訴狀,做成無罪判決,全台嘩然。說來台南法官比判鄭文燦交保的更魔高一丈。不過如果當初法院秉公辦理,林某的人生道路或許會往不同方向發展,是否會有如今憾事也不可知。
對於鄭文燦交保,藍營還有人起底法官之父以前當過鄭文燦市長任內政風主任,辦因此逕指法官放水,則過於武斷。此案本質上就是政治案件高於司法案件,是非曲直,全靠政治正確。藍營對桃園法院指指點點,在台南法院荒天下之大稽判決時,卻悶不吭聲。台灣司法臭爛至此,不能只怪民進黨把持,國民黨的不爭氣,也是一大幫兇。
尤其現在有人提到大選期間因挺身支持國民黨,而遭收押至今的屏東縣議長周典論,他的犯行,比昔年的台南黑金違法亂紀,以及鄭文燦涉貪,簡直小巫見大巫,司法卻羅織不放,藍營或郭台銘陣營有人仗義執言過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