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園地

夫妻贈與土地可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夫妻間相互贈與的土地,移轉申報土地現值時,可以選擇不課徵土地增值稅。稅務局進一步說明,夫妻贈與案件可以選擇要繳土地增值稅或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但如果選擇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下次土地移轉給第三人時,須以該筆土地贈與前之原地價,核課土地增值稅,也就是將先前贈與時不課徵之土地增值稅併計至下次移轉給第三人時一次繳交,所以只是延緩課稅的機制,並非真的免稅,提醒民眾於財務規劃妥為運用。
果菜、肉販、流動攤販等以住家作營業登記場所仍可適用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果菜、肉販、流動攤販等營業人,以其住家房屋作為營業登記之場所,而實際營業處所係在果菜市場、消費市場等地,該房屋仍作住家使用未作營業用,仍可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稅務局進一步說明,民眾房屋如符合上述情形,可向當地地方稅捐稽徵機關提出申請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以減輕房屋稅負擔,但如利用房屋原供公眾通行使用之騎樓作為營業處所,稅務局會依騎樓實際營業使用面積,按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直系姻親設戶籍也可適用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土地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必須符合以下要件:1.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2.房屋無出租或無營業之情形。3.土地上的房屋為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4.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300平方公尺、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700平方公尺。5.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以一處為限。稅務局進一步說明, 直系親屬除直系血親外,還包含直系姻親,地上房屋如有土地所有權人之直系姻親,如媳婦、女婿、岳父母或公婆等設立戶籍,亦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設籍規定。
民眾如有疑問,請撥打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彰化縣地方稅務局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