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原工廠倉庫大火釀4死2傷 初步研判起火原因 不排除電焊作業火花造成

【記者彭勝郎台中報導】台中市政府消防局29日晚間7時36分許接獲豐原區東洲路一間經營通風設備公司的倉庫發生火災,搶救後8時32分火勢撲滅,清查火災現埸,發現4名工人已經沒有生命跡象送醫無效,釀4死2傷慘劇,台中市長盧秀燕接獲消息後,第一時間即趕赴現場關心救災情形以及慰問驚嚇到的工人,並隨即至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關心受傷者。市府初步研判,起火原因不排除電焊作業火花造成。
豐原區東洲路186巷一處鐵皮建物29晚發生火警事故,造成6名人員傷亡,其中4名不幸罹難(66年次邱姓男子、70年次賴姓男子、79年次張姓男子、83年次黃姓男子),1名重傷(65年次黃姓男子)、1名輕傷(82年次張姓男子)。

市長盧秀燕慰問工廠員工身體情況。(記者彭勝郎翻攝)

消防局表示,29日晚上火警現場為2樓鐵架烤漆浪板結構之建築物起火燃燒, 傷亡人員共6名,盧市長除前往中國醫關心,也派員至慈濟台中醫院及豐原醫院關心。民政局除致贈家屬慰問急用金,也將持續關心及提供家屬相關協助。
都發局說明,經查該處位於都市計畫內農業區,無違建查報紀錄及建築物公安申報紀錄,今日已依規開立違建認定通知書,並通知違建人14日內拆除,此案違建因火災事故已危害公共安全,如期限內未自行拆除,待消防局火災鑑定完成後,都發局將依規執行強制拆除。
勞工局指出,該公司除昨晚火警,109年曾發生一名黃姓勞工以推拉方式從事整形機搬運作業時,遭該機械倒塌壓傷的職業災害,造成該名勞工下半身癱瘓,勞動檢查處接獲通報後立即實施職業災害檢查,結果發現該公司未依規提供該員防止物料移動的適當設備,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規定,處3萬元罰鍰。另昨晚員工是否有超時狀況,勞工局仍需進一步了解,如有違法,將依法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