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局重申對違法污染環境業者絕不寬貸

【記者吳峙嵩高雄報導】針對7月1日民眾檢舉大寮排水溝有非法傾倒情事,環保局除當日第一時間,派員查獲違規公司廢液未委託合法清除處理,依違反廢棄物清理裁罰外,再進場針對該公司查核違規事項,核算不法利得。
環保局表示,該公司非屬水污法定義列管之事業,所以針對業者違反此行為之持續時間,再依行政罰法及廢棄物清理法第63條之1規定,核算該業者因違反廢清法,應委託合法清理廢液支出而未支出、節省費用減少支出之不法利得。
此外,該業者目前現場已無作業,環保局已要求該公司在未委託合法業者之前,停止相關作業,若經查獲將依法重罰,嚴重者則一併移請檢警刑事偵辦。
另一案拷潭里非法堆置廢酸液產生異味,環保局除依違反空污法第32條規定告發,堆置的廢酸已於6月25日下午由業者自行移置。違法堆置廢酸涉及刑責部分,環保局已協請環保署南區督察大隊轉保七第三大隊偵辦中。
環保局長張瑞琿強調,高市空污、水污列管事業達2900多家,該局對於守護全市環境不遺餘力,24小時派員執行稽查工作,將持續結合市民及巡守隊力量,一起來揪出污染不法業者,同時呼籲民眾,如發現周邊或區內工廠有異常環境污染事件,可撥打公害陳情專線(07-7317600)或1999,共同維護高雄環境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