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論-老美的內海 / 傅蘭克

最近台灣為台灣海峽歸屬問題吵成一團。此說源於台灣媒體報導,指中國大陸國防部長魏鳳和在新加坡舉行的香格里拉安全對話時,宣稱,「台灣海峽是中國的內海」。但查證後與事實不符。中國大陸外交部則強調大陸在台灣海峽內依據不同海域 (內水、領海、毗連區、及專屬經濟區) 分別享有主權、主權權利及行使管轄權,台灣海峽並不屬國際水域」 (international waters)。
台灣兩岸學者認為大陸的說法符合國際法和國際海洋法,卻遭綠營圍剿,戴上賣台大紅帽。綠營跟美國沆瀣一氣認為台灣海峽屬國際海域,才是拋棄主權。
中美對海域主權簡直雞同鴨講。美國不受海洋法公?拘受,卻又說照《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台灣海?是國際水域;中國大陸則依依海洋法公?主張,台灣海峽最窄處約70海裡,最寬處約220海裡。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和中國國內法,台灣海峽水域由兩岸的海岸向海峽中心線延伸,依次為中國的內水、領海、毗連區和專屬經濟區。。
專屬經濟區,又稱經濟海域,是指國際海洋法中為解決國家或地區之間的因海域爭端而提出的一個區域概念。
美國為何不簽國際海洋法公約?2016年歐巴馬時代曾引發兩黨激辯。當時菲律賓和中國大陸就南中國海糾紛提出訴訟,依據的是《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而華盛頓自己還沒有批准這項公約。
美國沒有批准公約是共和黨在參院攪局反對,未獲參議院三分之二多數的通過。歐巴馬對此表達相當不滿。
保守派人士認為美國參與國際條約和體系,有損美國主權。不加入《海洋法公約》,是避免「無理取鬧的環境官司」纏身;其實真正居心是美國不《海洋法公約》拘束,全世界海洋都是它們內海,充分顯現其霸權心態。
老美一方面說台灣海峽是「國際水域」,一方面又自外於《國際海洋法公約》,將台灣海峽當內海的,其實就是美國這隻惡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