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林獻元台中報導】台中市議員周永鴻9日在市議會市政總質詢時指出,台中仍有民間喪事、法事會使用「帶路鴨」和「開光雞」,儀式後雞鴨就被任意棄養,既危害動物生命,跑到馬路上也可能造成事故。周永鴻要求民政局與農業局動保處合作,以事先登記的方式追蹤雞鴨去向,有棄養情形應依法開罰,並開放領養被棄養的雞鴨,讓每一個生命都能被尊重。
周永鴻解釋,「帶路鴨」是一年內有兩位親人往生,取一隻鴨子進行法事,讓鴨子承擔煞氣,民間稱「祭三喪」法事,或稱為「祭空棺」、「祭草人」。「開光雞」則是一些開光儀式中,取一隻白雞從雞冠取血為神明開光。
周永鴻指出,「帶路鴨」、「開光雞」的習俗雖然逐漸減少,但在鄉村地區仍會進行。法事後雞鴨多被棄養,他也不時會接到民眾通報在河流渠道或路邊看到雞鴨趴趴走。
新北市去年7月起為有效解決「帶路鴨」「開光雞」被棄養問題,推出三項措施,一是舉辦法事若有雞鴨,得先填寫活禽動物登記表,藉此掌握動物,二是加強向喪家和殯葬業者宣導動保法規與罰則,三是鼓勵民眾檢舉棄養動物行為,如檢舉屬實檢舉民眾可以獲得50%檢舉獎金。
周永鴻認為,每一條生命都該被尊重,「帶路鴨」、「開光雞」被用來承擔儀式重任,事後應該得到充分照顧。他建議民政局和農業局要求業者或廟宇使用家禽舉辦儀式應登記,並確保雞鴨不被棄養。動保處也該在被棄養的情況下,開放民眾領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