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屬工廠違法排廢水 環局開罰送辦

【記者吳峙嵩高雄報導】環保局日前查獲大發工業區O明公司,利用未經許可管線繞流排放未經處理的事業廢水,除當場要求業者立即停止排放,並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予以舉發,後續將納入水質超過放流水標準的倍數核計,裁處6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罰鍰,並令該公司清洗作業程序停工。
環保局表示,近期曾接獲民眾檢舉,大寮區上寮排水幹線有水色異常情形,經沿線追查發現O明公司廠外雨水溝箱涵流出大量鵝黃色廢水,該公司從事金屬基本工業,理應將其製程廢水經前處理設施後,再透過污水下水道系統納入大發工業區污水處理廠進行處理,卻未依規定正常操作,將廢水透過管線繞流排放至廠外雨水溝。
環保局會同該公司人員進廠稽查,發現該公司將貯存於10噸塑膠暫存桶內未經處理的廢水,利用管線繞流排放至廠外雨水溝,並流至上寮排水幹線,稽查人員於廠外排水溝採集水樣送驗分析。
環保局並以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規定,要求業者立即停止繞流排放行為,水質經檢測結果超標部分為:pH=3.2(6~9)、SS=242mg/L(30)、COD=1060 mg/L (100)、總鉻=3.06mg/L(2)、鎳=1.37mg/L(1),因總鉻及鎳屬有害健康物質且超過標準,後續將以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6條規定,移送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