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八條措施促「絲路投資」發展

【本報綜合報導】福建省商務廳12日通報,福建出台了推動企業參加國際產業鏈供應鏈重塑、提昇國際產能合作質量水平、推進境外經貿合作園區有序發展等八條措施,推進「絲路投資」高質量發展。
對外投資是共建「一帶一路」的重要支撐,對助力大陸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具有重大積極作用。福建省「十四五」規劃明確提出要提昇「絲路投資」影響力,高質量建設「海絲」核心區。
對境外投資製造業、農林牧漁業、能源礦產資源開發業,且實際投資額500萬美元以上的,福建將按照千分之五比例,給予最高200萬元人民幣獎勵。其中,對投資「一帶一路」沿線及RCEP等重點區域的項目,按照千分之六比例給予支持。
福建將鼓勵推進「兩國雙園」建設。按照規劃,福建將對參與建設「兩國雙園」境外園區的省內企業以及入駐境外園區投資的企業,予以享受境外經貿園區相關支持政策。
福建省商務廳相關負責人表示,八條措施將幫助福建企業克服境外新冠肺炎疫情造成的不利影響,努力實現境外業務穩定發展,促進「海絲」核心區建設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