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化落實台胞同等待遇 北京台胞可參加基本養老保險

【本報綜合報導】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近日宣佈,10月1日起,持台灣居民居住證的台胞可參加北京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繼福建、江蘇、安徽、湖南等地之後,大陸又一個省市實行了這項細化落實台胞同等待遇的政策措施。這是全心全意為台胞辦實事、做好事、解難事的生動體現,充分彰顯了「兩岸一家親」的重要理念。
社會保險制度是祖國大陸提供的一種社會福利制度。2019年,《香港澳門台灣居民在內地(大陸)參加社會保險暫行辦法》出台。根據暫行辦法規定,無論是已就業台胞,還是尚未就業的台胞,都可持居住證參加當地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台胞參保後,如果在達到規定的領取養老金條件前離開大陸,既可選擇保留賬戶,以便再次來大陸就業或居住時繼續繳費;也可選擇由本人書面申請終止社保關係,一次性提取社保個人賬戶儲存額。已在台灣地區參保的台胞也可根據自身情況選擇不參加大陸的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
這些務實靈活、切合台胞實際需求的政策做法,很快就在各地「開花結果」。如江蘇昆山明確,在當地生活的台胞及家屬享有與昆山居民同等的醫療衛生服務待遇等;湖南、廣西、四川等地提出,持居住證台胞可申請參加社保、享受同等就醫待遇等等。措施略有不同,目標和願望卻是相同的,那就是:為台胞台企在大陸發展提供更全面、更細緻的同等待遇,為他們來大陸學習、生活、工作提供更加有利的條件,讓台胞能夠共享大陸的發展機遇。
政策好不好,台胞最有發言權。去年8月,來昆山工作生活已18年的台胞許先生用手機小程序辦理了參保繳費手續,「希望將來能在昆山養老」是他的心聲。對此,昆山市台協會婦慈會會長王雯瑜表示,台灣同胞能參加大陸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讓我們更加心安,免除了後顧之憂,可以更好地在昆山永續經營發展。還有台青表示,暫行辦法的出台解決了他們長期關心的「雙重參保」問題,政策靈活週到,會增強對島內年輕人來大陸發展的吸引力。
民之所欲,政之所向。從「31條措施」「26條措施」「11條措施」到「農林22條」……大陸各地方各部門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對台工作的重要論述,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對台灣同胞一視同仁,像為大陸百姓服務那樣造福台灣同胞。一系列惠台措施廣泛聽取、認真研究廣大台胞台企的訴求,充分體現大陸為台胞台企提供同等待遇、分享發展機遇的真心誠意。這些「含金量」高、「含情量」深的政策措施,正在給越來越多台胞台企帶來實實在在的利益和福祉。
隨著惠台政策不斷落實落細,台胞同等待遇覆蓋面會更加廣闊,獲得感、幸福感、融入感將不斷增強。當前,大陸已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十四五」規劃順利開局,高質量發展態勢良好,這為兩岸同胞成長、成才、成功提供了更加寬廣的舞台。真誠希望台灣同胞更多參與其中,與大陸同胞攜手,齊心共創新的美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