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020年辦結涉台案件1918件

【本報綜合報導】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吳偕林25日在福建省十三屆人大五次會議上指出,2020年,福建辦結涉台案件1918件,司法互助案件6211件。
多年來,大陸賦予福建靈活開放的特殊政策,福建各級法院立足特殊區位優勢和工作實際,著力先行先試,加強和創新涉台司法服務,不斷完善涉台案件審判、兩岸司法互助等。
從吳偕林向此次人大會議所作的法院工作報告可見,過去一年,福建深入落實司法惠台59條措施,服務閩台融合發展;開通大陸首個涉台司法服務網和手機APP,發佈大陸首份涉台海事審判白皮書,設立60個台胞權益保障法官工作室,為台胞提供無差別、優質化司法服務。
福建也發揮台胞陪審員、調解員作用,完善涉台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創新建設涉台司法交流研究中心,舉辦第十二屆海峽兩岸司法實務研討會;舉行首場台灣青年創新創業法律講堂、首期台灣青年實習實訓。
同時,福建省檢察機關也全面加強涉台檢察工作,依法保障台胞台企合法權益。據福建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霍敏介紹,持續落實服務保障台胞台企「18條意見」,創設「一室一員」工作機制,已設立涉台檢察聯絡室(站、點)50個,聘請162名台胞擔任涉台檢察聯絡員,實現全省覆蓋。
霍敏指出,漳州市人民檢察院開展走訪百家台企活動,平潭綜合實驗區人民檢察院探索「一網三聯」涉台司法服務模式,打造台胞台企身邊的「微型檢察院」。
在涉台司法服務不斷深化之外,福建去年認真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依法平等保護中外企業合法權益,一審審結涉外、涉港澳、涉僑、海事海商和鐵路運輸案件2355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