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棒球教練性侵學童案 新增11人受害 綠營議員痛批教育局長應自請處分

【記者蘇永欽台中報導】在台中某國小擔任棒球隊教練的松志彬,因對數十名學童猥褻、性侵,日前已遭台中地院依90項罪名,分別判處3年半至8年半不等刑期,全案仍在上訴中。台中地檢署日前第3波偵結指出,再追查出11名被害學童,受害次數高達19次,因此依強制性侵等19項罪名再次起訴松志彬。台中市議會8日上午進行第4屆第7次定期大會第8次會議,會中教育局長蔣偉民針對有關棒球教練涉校園性侵事件案,查處結果暨相關輔導與策進作為作專案報告,引起多位議員嚴厲抨擊,指責蔣局長應負責,主動提出自請處分,不要只處罰下屬。
台中市議會8日進行宣讀議案交付審查、討論市政府提案、議員提案、人民請願案,及三讀議案第一二、三讀會;會中張家銨議員,對於有關某國小松姓棒球教練於113年10月開始,陸續遭家長檢舉,疑涉校園性別事件案,要求教育局長蔣偉民要上台做報告;接著陳俞融、陳淑華、張芬郁、吳佩芸,也紛紛提出嚴厲抨擊,指責教育局長有失責任,不要在報告調查書中,只處分學校校長、學務處組長、業務主管。
蔣局長指出,該個案顯示學校在聘任程序的行政銜接上不夠周延,導致查核機制未能發揮應有功能,未來將以此為鑑,要求各校落實把關。蔣局長並強調,教育局在接獲通報的第一時間已依法定程序介入調查,並針對受害學童啟動心理輔導及相關協處;為防範類似悲劇重演,承諾將強化行政監督,要求全市各級學校未來必須百分之百落實每年的定期查核,將預防機制明確化,確保不適任人員徹底絕跡於校園。
本案據司法調查,第一次起訴判決,共32名受害者,計90次罪刑。第二次起訴,共10名受害者(有3名與第一次起訴重複),計22次罪刑。第三次起訴,共11名受害者(待收執起訴書後進行受害者比對),計19次罪刑。
市府懲處方面,松某解聘且終身不得進用為外聘教練,並將其資料登載於不是任教育人員資料庫;前任校長記大過2次,調離現職,現任校長申誡1次;學務處歷任承辦組長及業務主管計6員,各申誡1至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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