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蘇永欽台中報導】針對校園性侵案件案,市長盧秀燕昨在市議會表示,她支持針對性侵、兒虐加害人,應加重其刑,並強調現行法律刑度的瓶頸。
有關棒球教練校園性侵案件案,議員賴義鍠、江和樹、劉士州,除了抨擊狼師教練外,還關心現行刑法刑責上限不足、良民證制度漏洞、學校聘僱查核程序等問題,要求市府要強化行政預防機制,並促請中央修法嚴懲加害者,落實守護學童安全。
江和樹議員表示,有關狼師教練案,113年有家長關心,他就提出過檢舉,那時關心的議員在哪裡?都沒有像今年、今天如此關心,2026年要選舉了,才會特別關心,再提出來。對此問題應該要尋求制度上改善,而非政治口水。
賴義鍠則表示,如今社會兒虐、性侵問題嚴重,中央在做什麼?台灣刑法殺人不一定全部都會有事,而法律似乎是在保護加害人,傷害被害人。
市長盧秀燕答覆時表示,她全力捍衛行政團隊的處理效率,強調案件一發生後,教育局便立即介入調查並迅速處置,並無推諉或失職。盧市長還強調,她強烈支持針對傷害兒童的性侵、性騷行為「加重其刑」。然而,現實務的困境在於全國性的法令設有「刑責上限」,導致無論罪行多麼惡劣,判決仍受限於法律天花板。
因此,盧市長呼籲社會正視此議題,支持透過中央層級進行司法改革與修法,以雷霆手段達成真正的預防與守護效果。盧市長進一步說明,現行法律可能讓侵害兒童的前科紀錄在一定時間後「合法消失」,導致加害者仍能持乾淨的良民證進入校園。應針對這類罪行研議「分類制度」與「終身註記」,凡是對兒童造成傷害的前科,應永無法從紀錄中抹除,確保這類人員永遠無法取得空白良民證,從法律根源落實對學童的終身保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