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彈劾賴清德背後象徵的真正意義

立法院在本月26日院會中,以60票對51票通過由國民黨與台灣民眾黨黨團共同提出的彈劾賴清德議案,正式啟動立法院對總統行使彈劾權的一連串法定程序。這項表決結果象徵立法院已進入實質審查階段,彈劾賴清德不再只是政治喊話。彈劾成功的機率雖然被廣泛認為微乎其微,但彈劾程序本身能對賴清德造成政治壓力,也可被用來凸顯執政黨政策分歧與政治對立,並在2026年九合一選舉中作為議題武器,創造話題效應。
在野黨主張「彈劾賴清德」的理由,主要是政治訴求與憲政爭議的累積,而非單一明確、已被司法認定的違法事實,彈劾的本質是政治制衡與抗議工具,而非已具備法律可成立的彈劾案件。「彈劾賴清德」這個主張的實質意義,與其說在於「真的把總統拉下台」,不如說是在政治、制度與輿論層面發揮作用。
根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要彈劾總統必須經歷門檻極高的兩大關卡:立法院至少需三分之二立委支持通過彈劾案,通過後再送司法院大法官(憲法法庭)審理,若大法官也同意彈劾才算真正成立。不過,目前在野的國民黨與台灣民眾黨定起來的席次並未達到三分之二,而目前憲法法庭的八名大法官也全由蔡英文任命。
在台灣現行憲政架構下,總統必須明確違憲或重大違法,僅是政策爭議、政治判斷失誤,都不足以構成彈劾理由。因此,針對賴清德的彈劾行動,比較像是象徵性或政治抗議手段,而非真正會把總統免職的實際動作,試探「總統權力是否有實質制衡」,檢驗監察院是否仍具監督功能,或已高度政治化。
現實操作上更像是一種輿論武器,迫使總統與執政黨必須回應具體質疑,讓抽象的權力濫用指控「具象化」,凝聚對現況不滿的選民(特別是中間與制度派),即便最後沒有進入實質程序,「為何有人要求彈劾?」本身就會成為公共討論焦點。
彈劾訴求通常不是針對單一事件,而是最高行政機關累積性的指控,例如對國會的不信任與對抗,透過行政權、司法、側翼輿論施壓立法院,將政治僵局責任全面歸咎於在野黨。在這個脈絡下,彈劾的象徵意義是告訴社會「問題不只是國會亂,而是總統權力使用出了問題」,將政治焦點從「在野杯葛」轉向「總統是否越權」。
彈劾論述往往服務於中長期政治布局,為選舉累積「執政失德」敘事,匯聚反執政的共同語言,強化「需要制衡」的投票動機。更深一層來看,彈劾賴清德其實是對「總統權力很大,但責任機制有限」這個結構問題的抗議。台灣的半總統制長期存在總統實權大、國會難以直接問責的弊病,除非出現重大醜聞,否則幾乎無法制衡,彈劾訴求因此成為一種制度焦慮的出口,對憲政失衡的政治警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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