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評論】政治指導廢死 司法正義將轉向私法正義

死刑釋憲案,大法官表面聲稱死刑仍合憲,卻以條件限制判死,形同對死刑封存,可以預見的是,台灣以後將不再有死刑,期待司法正義的八成民眾大失所望,以後恐怕要靠私力救濟才能找回正義;大法官對死刑掛羊頭賣狗肉,不僅偽善,更儼然一大詐騙集團。
大法官要求犯罪情節非最嚴重、程序若不符最嚴密正當法律程序,科處死刑未一致決,以及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不得判處死刑,這些限制條款,目前法院已經在實施運作,因此台灣近幾年來,死刑已經幾乎絕跡。但經大法官解釋後,這些以往遵循廢死團體旨意、違背大多數民意的判例將正式入憲,大法官以障眼法偷渡廢死,卻罔顧補救措施,例如歐洲以及美國廢死州以終身監禁不得假釋取代死刑。缺乏補救措施,爾後再嚴重的犯行都可在短短刑期後獲得假釋繼續為惡,法律的縱容,將使社會秩序大壞;許宗力等造的孽可大了!
政治大法官以「犯罪情節非最嚴重」限制死刑判決,目前台灣恐龍法官心目中已無「犯罪情節最嚴重」的罪犯,而全都是可以教化之輩,縱然所犯是強盜殺人、姦殺、滅門、無差別殺人、連續殺人、分屍、縱火集體殺人,虐殺兒童、漢尼拔類型的食人魔等等,在台灣英明法官眼裡,都是可以教化,不僅不應判死,連終生監禁都可免;民進黨的廢死神主牌,也在此詭異的情境下悄悄豎立。
台灣司法無法獨立,長期淪為政治附庸奴婢,近年更成為統治者的御用打手,在此背景下,討論大法官對死刑判決的限制,已毫無意義。例如所謂「犯罪情節最嚴重」,在美國刑案中是「一級謀殺罪」,大致包括預謀、無差別、綁架殺人、虐童殺童等,檢方起訴經陪審團判決有罪後,聯邦及死刑州一律判死,廢死州則處以終生監禁不得假釋;亦即這些一級謀殺犯都將與社會隔絕。
但在台灣,近年司法已進化到法官目中沒有「犯罪情節最嚴重」這回事,又沒有陪審團制,法官幾乎將涉及一級謀殺罪的嫌犯全部洗白,幫他們開脫,不到幾年就送他們回社會繼續為所欲為。法官的所謂自由心證,其實是受到政治指導;恐龍法官們忙著替廢死開路,就是懾於民進黨廢死神主牌的壓力。
廢死團體主張國家不能成為殺人的機器,出身檢察官的立委吳宗憲斥為本末倒置,直指國家必須擔起懲罰的責任,有效制止犯罪,保護全國人民生命利益,才能避免社會用復仇手段「私刑報復」,並透過嚴謹的偵查、審理、更審、判決確定,依法執行刑罰。他沒有說到的是,加害人受到國家的懲罰,比其對受害人的手段,可是人道、仁慈千萬倍不止。如果轉為私刑報復,那些兇殘的加害人才能真正體會到什麼才是公平、正義。
美國知名驚悚作家傑佛瑞迪佛(Jeffery Deaver,代表作《人骨拼圖》),在他2006年一篇短篇小說中,述說小鎮一名打工園丁在企圖搶劫、強姦女主人未遂後,將她活活打死,被捕後突然出現來自紐約的大律師幫他辯護,說是園丁的伯父出錢所聘請。大律師施出渾身解數,在法庭上將也是受害人丈夫的證人辯得體無完膚而勝訴,兇手獲無罪判決,釋放後得意洋洋接受電視訪問,坦承確實犯案,但律師告知他「一罪不二罰」,法律已無可奈他何。
花言巧語、胡說八道的大律師頓成千夫所指,律師協會也將介入調查,最勁爆的是,嫌犯的伯父出現在鏡頭,竟不是拿錢給大律師那一位。接著大律師接到被他在法庭被他痛打羞辱的證人亦即被害人老公電話,坦承是他跟岳父出資法律費,故意演戲讓兇嫌脫罪。因為該州沒有死刑,就算兇手被判無期,他們也不滿意。結局是,財大氣粗的受害一方「拜訪」了兇嫌,後續可想而知。
這則虛構短篇,其實受到真實事件啟發,類似事件固所在多有。美國司法制度比台灣周延千百倍,私法正義仍層出不窮;台灣執政當局戕害司法正義,又罔顧民意,一味廢死的結果,洶湧的八成民怨沒有出口,走向私法正義將是遲早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