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膳廚房用逾期食品 衛局查獲開罰

【記者吳峙嵩高雄報導】民眾舉報楠梓區某食品業者涉提供過期食品,給予某機構團膳廚房使用,衛生局獲報後,即刻展開無預警稽查,查獲逾期白米、佛跳牆、果汁、里肌豬排、小湯圓及人造奶油等10項食品,當場予以封存,業者無法清楚交代,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開罰,最重可處2億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食品衛生科長謝米枝表示,接獲民眾檢舉,楠梓區某食品業者涉提供過期食品予機構團膳廚房使用,該業者除提供食品外,還派遣廚師,進駐該機構廚房烹調。
事關重大,衛生局稽查人員立即在24日及25日兩天,分別前往食材倉庫及廚房共5處地點,執行「無預警稽查」,查獲2處有發現逾期白米、佛跳牆、果汁、里肌豬排、小湯圓及人造奶油等10項食品,當場予以封存,責令業者不得擅自移動,並帶回相關事證,漏夜釐清來源與流向。
她說,因業者無法清楚交代囤放逾期食品的理由,涉及使用逾期食品烹調供人食用,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及同法第44條規定,處新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嚴正呼籲食品業者,務必落實管理,善盡社會責任,勿心存僥倖,使用與提供逾期食品給消費者,如有違法將依法嚴懲,以維護大眾食用安全。市民如有任何食品衛生問題,可洽該局食品衛生科。

白米外包裝標示有效日期明顯逾期(紅圈內)。(記者吳峙嵩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