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颱風影響有財物損失記得向國稅局報備

【記者吳峙嵩高雄報導】凱米颱風重創高雄,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提醒,若財物遭受災害損失,在動手清理前,務必記得把握災損減免三步驟,「拍照存證」、「檢附文件」及「申請減免」,並於災害發生後30日內,向所轄國稅局申請稅捐減免。
高雄國稅局指出,可多利用線上申辦災害損失租稅減免,相關所得稅、營業稅、貨物稅、菸酒稅等災害損失減免及應檢附的證明文件,已彙整於該局網站「災害損失報備專區」(查詢路徑:首頁/主題專區/稅務專區/稅務行政類/災害損失報備專區),如有需要者可至該專區查詢。
若對災害損失稅捐減免規定,或報備方式有不明瞭之處,可於上班期間撥打國稅局免付費專線0800-000-321洽詢,或至該局網站(https://www.ntbk.gov.tw)利用國稅智慧客服「國稅小幫手」線上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