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碧珠員林報導】施姓毒犯毒駕將緝捕的彰化縣埔鹽鄉警察分駐所陳姓所長輾壓雙腳,施姓毒犯由彰化地院重新裁准預防性羈押。提出抗告的彰化地檢署襄閱王銘仁指出,施姓被告毒駕撞傷警察所長,檢方聲押遭駁回,檢察官抗告成功,昨天獲法院重裁羈押。
襄閱王銘仁說,本月4日下午溪湖警分局埔鹽分駐所陳姓所長和趙姓警員,前往埔鹽鄉查訪毒品人口施姓被告,施開車企圖逃逸,陳姓所長倒地,遭施駕車輾過雙腳而受骨折等傷害,經警方追躡壓制逮捕,施姓被告經檢察官複訊後5日下午向法院聲請「預防性羈押」,法院同的裁定無保飭回,地檢署收受卷宗後即時提出抗告,經臺中高分院於10日撤銷原裁定,發回地院更裁,彰化地院昨天上午傳喚被告重開羈押庭,訊後以被告再犯公共危險,有羈押必要為由,裁准預防性羈押。
彰化市長林世賢12日上午至彰化地院聲援檢警,呼籲勿縱容毒犯,林市長說,毒駕案頻傳,屢生事故,甚至奪走多條人命,他除專程前往監察院陳情要求調查「毒品駕駛案件頻傳及毒駕防制制度是否存在重大缺失」外,並於昨天前往地院聲援檢警,呼籲法院勿縱放毒駕犯,林市長說,毒品氾濫和毒駕危害,已構成國安事件,請中央與地方重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