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朝福嘉義報導】嘉義市政府衛生局於115年4月9日接獲海巡署通報,於嘉義市東區一處公寓民宅內查獲大型電子煙倉庫,現場查扣大量電子煙主機、煙彈及相關組合元件,數量相當驚人。經初步清查,共查扣各式電子煙主機將近4,000台、各式煙彈9,500多盒,以及相關組合元件17箱,現場共有負責人及相關工作人員3名。衛生局後續將依法辦理裁處,並銷毀相關違法物品。
嘉義市政府衛生局表示,本案查扣違法電子煙相關物品數量龐大,顯示違法電子煙地下供應鏈規模不容小覷。衛生局將持續釐清違法物品來源,向上溯源,阻斷違法流通管道,並將依涉案人員實際參與情節、分工角色及違法態樣分別裁處,對實際主導或共同參與核心作業者從重究責。
廖育瑋局長表示,依據《菸害防制法》規定,電子煙屬於類菸品,無論是否含有毒品或尼古丁成分,均不得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或使用。另市面上部分業者為規避法規,常以「替菸棒」、「鼻通棒」或「醫療霧化器」等名稱包裝相關產品,惟其使用方式及產品特性,仍被認定為類菸品,依法全面禁止。此次查獲現場除電子煙主機及煙彈外,另有大量相關組合元件,顯示相關違法行為可能涉及多重態樣,衛生局將依法逐一釐清並裁處。
廖局長指出,電子煙及相關產品常以多樣口味、新穎外觀或宣稱紓壓及幫助戒菸來吸引民眾,但其內容物成分複雜,可能含有尼古丁、重金屬或毒品等有害物質,對呼吸道及身體健康均有潛在風險,長期使用亦可能成癮或造成其他健康危害,請民眾切勿因一時好奇,誤信行銷話術而接觸或使用。
嘉義市政府衛生局另表示,依《菸害防制法》規定,除全面禁止電子煙等類菸品之外,未經核准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之指定菸品(如未經核准之加熱菸),亦不得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或使用。自112年3月22日菸害防制法施行以來,嘉義市政府衛生局已裁處174件有關電子煙及未經核准之加熱菸案件,裁處金額共計新臺幣1,247萬3,000元。市府將持續加強稽查與宣導,並與海巡、警政等單位維持密切合作,擴大查緝違法菸品,共同維護無菸、健康、安全的生活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