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盈焜、羅玉女苗栗報導】苗栗縣議會第20屆第19、20次臨時會12日進行二、三讀會,三讀通過「縣政府組織自治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並同意縣府及所屬機關動支第二預備金9,760萬9,988元。縣長鍾東錦於會中除說明組織調整方向,亦針對既成道路遭占用問題提出具體解方,展現改革與治理決心。
縣府指出,修正案將於3月16日生效,未來增置副縣長、副秘書長各1人,並新增視察及高級社會工作師等職務,同時成立長照處與數位發展研究處,強化社福照護與數位治理量能。副縣長將由前立委賴香伶出任,副秘書長則由首席參議許滿顯接任,協助推動縣政。
針對議員反映頭份市私有既成道路遭貨櫃占用、影響通行與救災疑慮,鍾東錦當場指示警察局會同相關單位強制排除、依法究責,優先恢復交通安全。
為制度性解決私有既成道路封閉爭議,鍾東錦並責成秘書長陳斌山研擬「私有道路土地投標辦法」,規劃由地主依公告現值比例投標,縣府編列預算優先採購比例較低者土地,初估每年編列5,000萬至1億元,最快今年下半年啟動,盼逐步化解用路糾紛,確保交通順暢與公共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