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6-15樓集合住宅公共安全改善即日申請最高補助30萬

【記者吳峙嵩高雄報導】為持續提升集合住宅公共安全,工務局長楊欽富25日指出,自今年起擴大推動「集合住宅公共安全檢查實施改善項目補助」,補助對象從原先的8至15樓,放寬至6至15樓集合住宅皆可申請,並將最高補助金額提高至30萬元,申請期限延長至12月1日,已獲其他市府相關補助計畫者,則不得重複申請。
楊欽富表示,高市自111年公告實施「8樓至15樓集合住宅」,應每3年1次,於1月1日至3月31日(第一季)前,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及申報,6至7樓集合住宅自114年亦應每4年1次,於第一季度前完成申報。
工務局為強化集合住宅使用安全,今年持續補助集合住宅改善公安缺失補助,除提高補助金額,更擴大補助適用6樓至15樓集合住宅,皆可提出申請。
值得一提,今年補助項目新增三類,包括住戶外推門扇影響安全梯的門扇(含框)拆除改善、避雷設備修繕或更新,以及緊急供電系統改善。管理委員會或管理負責人,可依公共安全檢查結果,針對需改善項目進行施工,完成申報後即可申請補助,以期透過補助制度誘因,提升集合住宅公共空間的防火與避難安全水準。
至於,6樓至15樓集合住宅建築物公安檢查補助,大樓管理委員會或管理負責人,可先洽專業機構或專業人員,依照各大樓於111至114年度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提列改善計畫書(F2-1-2),所需改善的項目,或該補助項目明細表所列項目內容進行改善。
完成補辦理建築物公安申報,取得「查核合格」或「補助項目,已於最新改善計畫檢討項目完成改善(即單項目申請補助)」的申報結果通知書,向工務局提出申請補助,補助費用依改善項目的補助單價覈實補助,最高總補助30萬元。
工務局提醒,公共安全設施悠關住戶生命安全,針對常見影響逃生與防火安全之缺失,高市府持續提供經費協助,鼓勵社區主動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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