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 / 大罷免成功對民進黨黨內民主不利

罷免權原本是我國憲法明定的四項公民政治權利之一,這四項公民權利同時也是權力,用來制衡政府機關最大的權力,行政權與立法權。其中罷免權為選舉權之消極權利,用來取消對民選公職人員的授權,以免任期制之保障造成權力的濫用。也因此,大法官會議曾解釋罷免權之行使應給予最大的空間,只要人民主觀認為選區的公職人員在政治上的表現不符所託,即可發動罷免,以資警惕。
但是這樣的民主制衡機制在全球民主大倒退的浪潮中,竟然成為壓制民主的制度漏洞,對我國的民主發展與執政黨的黨內民主都產生極大的不利影響。容我們一一分析。
大罷免是以改變立法院朝小野大的席次比為目標,對在野黨進行無差別的罷免。罷免的表面理由雖然百百種,但是事實上是以立法委員的黨派為標準,只要是在野黨就一律發動罷免,與個別立法委員在立法院的言行無關。因為大罷免真正的目的是在要改變2024年大選中,選民在定期改選時以集體智慧為台灣安排的政治權力分配。如果大罷免成功,等於是在2025年舉行公民投票,推翻2024年公民投票的結果。實質上,也是違反公民投票法的規定。
而且選罷法規定,罷免發動方可以募款,但被罷免的立委卻不能募款反罷免。如果是正常的罷免活動,還可以視為是保障公民權的實質武器平等,讓小蝦米有機會打贏大鯨魚。但是大罷免實際上是由總統和執政黨黨鞭籌劃發動,假藉公民自主發動,但其實幕後是掌握國家行政資源的執政黨在背後調動資源、協調宣傳主題,本質上是行政權向立法權奪權。此時,在野黨立委因為沒有行政資源,又不能接受政治獻金,被迫在綁手綁腳的窘境下和背後其實是執政黨的罷免團隊相抗,已經違反民主體制公平選舉的原則。
再在雙重扭曲下,大罷免已經成為執政者想違法奪權所餵養的怪獸,轉以民主制度的基礎為食,若不制止,終將反噬台灣所引以為傲的自由民主。另一方面,大罷免成功所取得的完全執政畢竟是得國不正,對執政黨下個接班世代必成歷史包袱,成為政治上的長期負債。而賴總統性格剛愎,本來就不是一個博採眾議的領袖。如果立法院朝小野大,還可略為制約,不至於獨裁過甚,必須尊重黨內其他派系的意見,以巧妙維持權力不至於旁落。
但如果民進黨真在立法院取得微弱多數,賴總統必然得緊緊掌握所有黨籍立委,連選區立委都必然要不分區化,更遑論黨內民主的合議精神了。如此一來,原本的派系勢必要解散或統統整編為國王人馬。在非內閣制的政體下,民進黨的黨內多元性也會漸漸消失,逐漸蛻化為其所鄙視的一人黨。不數年內,本來有機會長期執政的民進黨或許也因此而拱手讓出政權,等候歷史的審判。
綜合上述分析,對台灣、對民進黨而言,大罷免都是反民主的作用,在全球民主大退潮的逆流中,只會加速對民主體制的破壞,興起一個民選獨裁體制而已。因此,726的同意罷免投票不只是多單一選區立委的個別否決而已,更是對台灣民主體制長期穩定的否決。這神聖的一票,能不慎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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