芭樂公主命案 賴姓男友殺人判無期

【記者林碧珠員林報導】不滿女友提議分手而萌生殺機,彰化縣「芭樂公主」命案,一審彰化地院合議法庭,將涉嫌的賴姓男友依殺人罪嫌,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協助綑綁死者雙腿的張姓中度智障男子,依共同殺人罪嫌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月,並施以監護三年,死者2名子女向兩被告提出各7百32萬7千元(喪葬費各327000元,慰撫金各7百萬元)附帶民事賠償。

法院指出,賴嫌與鄭姓死者為男女朋友,兩人合夥經營芭樂集貨場,張嫌為賴嫌的助手,鄭女曾向賴提出分手,賴認鄭女如未將芭樂園財務處理清楚,他覺得是被利用,如果分手,將一無所有,竟萌生殺機,乃與張於112年12月7日上午由賴開車載張至芭樂園,9時40分由賴持水果刀、西瓜刀各1把,先推倒鄭女,再由張持刀和膠帶,綑綁鄭雙腿,賴持刀砍鄭女軀幹、雙側上肢、右下肢,再毀損鄭女的車子,賴有聽到鄭女開擴音講電話聲音,乃再返回芭樂園取走鄭的手機,再砍殺鄭女,合計26刀,其中19刀深度超過1公分,鄭女經送醫急救仍休克死亡。

法院指出,本案經國民法官法庭審理結果,將賴嫌依共同殺人罪,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張嫌共同殺人罪,處有期徒刑三年六月,並監護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