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碧珠員林報導】獲知詐騙集團車手有「黑吃黑」情況,竟萌生藉追討贓款而從中謀取利益犯意,有犯罪前科的呂姓和張姓兩主嫌,糾集另5人,涉嫌將2名詐團少年車手擄走勒贖、拘禁、毆打、凌虐,甚至脅迫兩車手現場口交,並舔拭射灑在地上的精液,去年底經警方強力攻堅而逮捕,7名不法之徒,30日由彰化地檢署依擄人勒贖等罪嫌提起公訴,檢察官以情節重大為由,建請法院從重判處呂、張兩嫌無期徒刑,蔡、李、鄭等三嫌各處二十年有期徒刑,其餘張、李兩嫌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檢方說,前五名被告,經檢方起訴移審,院方裁定繼續接押禁見。
檢察官指出,呂姓(三十歲)、張姓(二十九歲)兩被告乃係本件擄人勒贖等犯行關鍵執行角色,屢次糾眾暴力犯行,但呂嫌對犯行均全盤否認,偵查中還力圖將自己形塑為阻止其他共犯惡化犯行角色,與其他被告供述情節大相逕庭,且對首謀諉稱不知情,拒不吐實,並試圖將主嫌角色推給張姓被告,呂、張兩嫌於案發後又設法以金錢利誘范姓證人頂替首謀犯行,足見呂、張兩嫌無真心悔悟和誠心後悔,又呂嫌、張嫌以凌辱、虐待方式關押被害少年,強逼被害人錄 製強制性交影片,藉此強逼被害人背負呂、張憑空杜撰的債務,犯罪手法極度卑劣,被害人於案發後甚至一度擔心秋後算帳而不敢提出刑事告訴,顯然呂、張所為已造成被害人身心嚴重創傷,惡行重大,建請重量處呂、張執行無期徒刑, 蔡、李、鄭三嫌量處應執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其餘兩被告則量處執行有期徒刑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