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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稅開徵繳稅方式多元真便利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114年房屋稅將於5月開徵,為方便民眾繳納,已提供多元繳稅管道供選擇利用,包括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不含郵局)臨櫃繳納,稅額在新臺幣3萬元以下者,亦可就近至四大便利商店櫃檯繳納。稅務局進一步說明,除了持稅單繳納稅款外,民眾亦可透過自動櫃員機(ATM)、晶片金融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及電子支付帳戶等方式進行繳稅,或利用行動裝置APP直接掃描繳款書正面之QR-Code行動條碼,自動帶入繳稅資訊完成稅款繳納,也可以利用行動自然人憑證(TW FidO)、自然人/工商憑證或已註冊健保卡,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網址:https://net.tax.nat.gov.tw),直接線上查繳稅款。稅務局特別提醒你,各項繳稅細節可參閱繳款書上之繳納說明或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s://www.etax.nat.gov.tw)「線上服務」項下「電子申報繳稅服務」查閱。
114年房屋稅將於5月1日開徵,請如期繳納以免受罰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114年房屋稅將於5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因5月底適逢假日順延至6月2日,繳款書已於近期陸續寄發,請民眾如期繳納,以免逾期加徵滯納金。稅務局進一步說明,114年房屋稅課稅期間自113年7月1日起至114年6月30日止,民眾收到繳款書後,請仔細核對繳款書上所載姓名、房屋坐落地址等資料正確無誤後再繳納,如未收到或遺失,可透過網路或撥打稅務局電話申請補發,也可直接到稅務局或各鄉鎮市公所服務櫃檯臨櫃申請。稅務局特別提醒您,房屋稅若逾期繳納,依規定每逾3日將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至10%,超過30日(滯納期滿)仍未繳納,則會被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分署強制執行,請民眾如期繳納,以保障自身權益。
民眾如仍有疑問,請洽稅務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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