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警局長林信雄舉行打詐成果記者會 指出黃、賭、毒、詐四合一犯罪為城市治安四大毒瘤
【記者劉天生新聞專題】基隆市警察局長林信雄今年1月16日上任後積極打擊電信詐騙集團且認為是現階段治安的重中之重,根據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顯示,統計基隆,去年12月發生235件、市民財損新臺幣1億1969.4萬元,今年1月發生180件、財損1億2089.5萬元,發生數降低但財損增加。不過,黃、賭、毒、詐四合一犯罪為城市治安四大毒瘤,缺一打擊「頭輕腳重」,毒瘤源頭仍在發展末端難治之症?
具有警大刑事碩士、犯罪防治博士學經歷完整的市警局長林信雄在春節前「起手式」舉行打詐成果記者會指出,統計12月份詐騙手法前五名:假投資詐騙(30.2%)、假網路購物(14.7%)、解除分期付款(9.4%)、中獎通知(7.9%);財損:假投資詐騙位居第一名,約佔總財損八成六;以仁愛區為案件最高(每一萬人發生11.3件)、安樂區為財損最高(每一萬人財損399萬元);另統計去年度與金融機構合作,警銀聯防成功阻詐211件(較前年度增加91.8%),攔阻金額達1.22億元,較前年增加41.4%。
以上數據與165打詐儀錶板統計基隆今年1月前五名:假投資詐騙、網路購物詐騙、假買家騙賣家、假交友(投資詐財)、假中獎通知等詐騙手法不斷循環交替,顯然基隆市民仍有加強警覺的空間。儘管市警局透過各種機會、活動宣導反詐防騙不遺餘力,而各分局長持續頒獎臨櫃阻詐有功行員且樂此不疲,預防重於破案,但「詐」為人類與生俱來的本能,防詐唯一對策就是出現「錢的關鍵詞」一律拒絕。
總統賴清德去年國慶演說宣示政府加強「打詐」,行政院通過打詐綱領整合內政部、通傳會、數位部、金管會、法務部資源,除原有「識詐、堵詐、阻詐、懲詐」4大面向架構外,新增「防詐」,希望「強化防詐意識、減少發生數、降低財損數」3大目標,「打詐四法」也頒布施行《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通訊保障及監察法》、《洗錢防制法》、《刑事訴訟法》等部分條文修正案,因應新型態科技犯罪不斷升級,讓檢、警、調、憲、海巡、關務「六大衙門」握有執法利器;尤其今年中央增列打詐經費73億元,較去年增加4.8倍。
賴總統在今年春節前夕出席警政署署務會報強調打詐而質問在場警界高層,要大家拿出手機計算破獲案件跟金額的比例,令現場氣氛為之僵結。賴清德隨後又在總統府新春講話落實三大使命:維護國家生存發展、保護國人生命財產安全、照顧2300萬人民的生活。體現賴總統高度重視無遠弗屆的電信詐騙由社會治安提升到複雜的國安問題,舉全國洪荒之力避免「詐騙亡國」。
「毒、賭」在基隆各地流竄,「黃」在某警分局轄內林立遍地開花、尾大不掉、歷久不衰,基隆部分特定營業場所KTV、酒店(吧)、汽車旅館、「特色」小吃店與卡拉0k等集黃賭毒詐(一般酒色詐騙與不當得利)四大治安隱患於一身,龐大利益豈無黑白兩道覬覦之理?市民、員警可能都知道,只有上級督察、長官不知道?「詐」連結萬罪不可不察。警察除了打擊與預防犯罪外,也是人民的「媬姆」隨時隨地隨機都在助民脫困、解民燃眉,扮演多重角色實屬不易。
政府領導階層偶發「有能力不一定有學識,有學識不一定有能力」的窘境,學識、知識、常識三者未畫上等號之際「道高一尺、魔高跳到一丈」也就不足為奇了!當前政府體系「老少中青都是寶、學經宣傳不可少、公共關係最重要、長官提拔(政治或人脈酬庸)不得了」!令人玩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