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高金次台北報導】監察院表示,台北市政府辦理寶林茶室案專業警覺性不足,獲報疑似食物中毒案後5小時才去稽查,甚至被害人已住院休克,也未即時下架、保留餐點或採樣食材檢體,錯失採樣黃金期,導致至今未查獲病原菌來源,因此糾正台北市政府。
監察委員指出,食安法相關法規雖規範餐飲業者應完成產品責任保險投保,但此案發生前,食藥署對於食品業者投保狀態未建置勾稽比對機制,因此要求食藥署應確實檢討改進。
台北市寶林茶室信義店去年3月間發生食物中毒事件,台北地檢署21日偵查終結,查出寶林茶室未冷藏冰存已拆封的粿條,也未落實防止交叉污染、食材先進先出原則,導致粿條受邦克列酸毒素污染,造成6死27傷,依違反食安法、過失致死等罪起訴寶林茶室負責人黎仿軒、店長王順德、主廚、代班廚師與實習生等5人。
監察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2日通過監察委員王幼玲、張菊芳、田秋堇對台北市政府所提的糾正案,3名監委於會後召開記者會說明。王幼玲表示,台北市政府去年3月24日中午接獲新北市政府通報2件疑似食品中毒個案,且共中1人已休克住院,但台北市政府稽查員到當天傍晚、整整5小時後才到寶林茶室稽查,對食材及餐點也沒有進行下架、保留、封存等預防性措施,導致同一天仍有8名民眾陸續前往用餐,引發腹瀉、腹痛、嘔吐等食品中毒症狀。
王幼玲說明,台北市政府未能及時阻斷問題食品供應,危及民眾健康權益,核有怠失。王幼玲提到,台北市政府在接獲食品中毒案件通報後,2次至寶林茶室現場稽查,因民眾表示「炒粿條」有發苦、發酸異狀,甚至有人已住院休克、甚至死亡,台北市政府都沒有採樣相關食材及餐點,只抽驗廚師手部檢體及菜刀、砧板等環境檢體,錯失採樣黃金期,導致至今仍未查獲病原菌來源,核有疏失。
王幼玲指出,食安法相關法規雖規範餐飲業者應完成產品責任保險投保,但本案發生前,食藥署對於食品業者投保狀態沒有建置勾稽比對機制,以掌握業者投保情形,都有損消費者權益,因此食藥署應確實檢討改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