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出行政及司法機關再不切實改進 人民恐成待罪羔羊
【本報綜合報導】司法是國家發展的基礎,1月11日司法節聯合國 NGO 世界公民總會等近30個民團於臺北商業大學舉辦「有效救濟之制度性保障-以太極門案件為例」論壇,學者專家指出,太極門案未獲真正平反凸顯臺灣司法與民主政治出了嚴重的問題,行政及司法機關再不切實改進,人民恐成待罪羔羊,這是每一個知識份子的良心責任。
太極門掌門人暨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副主席洪道子博士致詞表示,大自然的司法依循天道而行,人間司法包括制法、治法與執法等,皆須以維護人權為首要,本於良心,呼應天道,不違天理,否則制法者與執法者皆須承擔果報,不可不嚴謹戒慎。
前司法院大法官暨副院長城仲模表示,司法是國家棟樑,也是國家發展的基礎,應擁有客觀獨立存在的權力,並從良心來判斷是非。西方的司法制度源於希臘三哲人蘇格拉底、柏拉圖、亞里斯多德的思想而建立,反觀我國至今司法保障人權的堡壘尚未建立,司法並未獨立,仍是政權機構的一個小單位,在司法節,他鼓勵大家思考司法存在的意義與價值。
前監察委員仉桂美表示,應思考憲法保障人權的基本精神,國內長期以來的問題是行政、刑事和民事法院互不勾稽,以太極門81年稅案來說,同一事實,教育部早已認定太極門不是補習班,當然是有拘束力的,行政法院不能推翻專業權責機關的判斷,而做出枉法裁判。她認為太極門案如果長期無解,是臺灣司法與民主政治出了嚴重的問題,也是每一個知識份子的良心責任。
臺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理事長陳志龍表示,沒有運動,就沒有有效救濟。臺灣的司法表面上權力分立,其實暗地裡有一些司法皇帝,法院也為他們所把持。對於太極門案最高行政法院107年度判字第422號判決明確認定太極門是氣功武術修行門派,不是補習班,且明確指出81年度未及審酌刑事判決及國稅局公告調查7,401份證據皆證明敬師禮是贈與之新事證,至今還不能解決,「這是太極門案被整肅最嚴重的!」陳志龍指出,臺灣人民沒有個人法益,只有國家法益與社會法益踩在人民頭上,只有靠街頭運動,才能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