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天平

警察援交少年判刑1年緩刑5年
【記者劉天生基隆報導】警政署保警總隊葉姓警員去年5月支援基隆市警察局勤務時,透過交友軟體約出就讀國中年僅14歲的少年阿志(化名)2千元援交,檢察官偵結依妨害性自主罪嫌起訴並認為惡性重大,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事後雙方達成和解。基隆地院考量他無前科,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5年。
法院調查,葉員利用同志交友軟體Hornet以暱稱「嗨嗨嗨」的身分結識阿志,兩個月後,再約出來帶到葉員家中以2千元為代價口交。未料,阿志將這段經歷與王姓同學分享,同學感覺事態嚴重,趕緊通報老師,隨即報案,揭發這起警察援交少年案。

拾獲手機賤賣法院判罰8千元
【記者劉天生基隆報導】基隆一名64歲楊姓婦人去年4月14日下午,前往安樂市場某停車場時,拾獲賴姓男子的iPhone13PRO手機,市值3萬多元。楊婦卻將手機以5千元的價格,賤賣給蘋果醫院商店。警方循線追查到案,依侵占遺失物罪,將楊婦函送法辦。基隆地院審理後,認定楊婦觸法屬實,判罰8千元,不法所得5千元沒入,扣案手機則發還失主。

懸掛假車牌上路判3月支付公庫5萬
【記者劉天生基隆報導】新北市一名陳姓男子去年3月駕駛母親車輛超速超過40公里,被罰扣牌半年。陳男為了讓車繼續行駛,竟透過網路購買假車牌懸掛上路。未料,被冒用的車牌主陸續收到通行、停車費繳交通知,報警偵辦。法官審理後,認定陳男觸犯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判有期徒刑3月,緩刑2年,並支付公庫5萬元。
法官調查,陳男透過通訊軟體Line以5500元的代價,訂購偽造車牌兩面,懸掛在車上,被冒用車牌號碼的蔡姓婦人莫名的收到繳費通知而報案,警方在去年8月21日下午,查獲,陳男坦承訂購偽造車牌。法官審理後認為,陳男懸掛偽造車牌,影響蔡女的權益及公路監理機關管理車輛的正確性,但考量被告無前科,取得蔡女諒解不願追究,犯後態度良好,判處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為避免緩刑宣告而心存僥倖,並讓其心生警惕,故命其應向公庫支付5萬元,為緩刑宣告附帶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