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碧珠員林報導】彰化地檢署於111年8月間出動多名檢察官,率警調環團隊前往北中部各縣市搜索破獲的一條龍棄土集團,164名集開挖、土石方處理、清運車隊、土地仲介、回填和地主等上下游於一鏈的被告和法人,日前被彰化地院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等罪嫌判處3年不等有期徒刑,其中,70名地主獲法院輕判6個月,甚至有多名地主因無前科而宣告2年緩刑,起訴本案的彰化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王銘仁,期盼涉案地主得到教訓,切勿重蹈覆轍,對獲無罪和緩刑宣告的被告,王主任檢察官表示,將視判決內容再決定是否上訴。
王銘仁主任檢察官說,本案造成的農地受害面積有140萬立方米,換算約6.5座大安森林公園的面積,犯罪不法所得初估2億3千餘萬元,檢方在起訴書中建請法院追償。
該案係由彰化地檢署接獲廢土棄置情資,即指派檢察官姚玎霖,指揮檢警調和環保、財稅等單位追查,發現不法集團從民國110年9月起至111年8月止,彰化縣芳苑、大城、二林、福興等地棄土,檢方向上溯源,發動4次搜索,終於破獲「一條龍不法棄土產業鏈」,檢察官偵辦8個月後將全案偵結,起訴164人(其中法人14人),一審彰化地院昨天宣判,被告包括2家公司、4家土資場、2家非法清運車隊公司、11名土地仲介、15名回填業者、52名司機和70名地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