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計畫明年上路 原民傷透腦筋

高雄市議會召開公聽會 原鄉居民捍衛既有農田 籲勿納入國土保育區第1、2類

【記者于欽智高雄報導】國土計畫法明年將上路,因原住民區部分土地被劃入國土保育區第1、2類,讓原鄉居民傷透腦筋,高雄市議會特召開「原住民對國土計畫法內的農地規劃疑慮與土地規劃自主管理」公聽會,由張勝富議員主持,會中原住民強調原既有農田不能納入國土保育區第1、2類,不該侵犯原住民權益,應尊重部落族人意見。
張勝富議員表示,高雄市國土計畫公告,原住民地區土地均被劃入國土保育區第1、2類,但未能充分考量在地原住民族傳統習慣,以及依部落未來實際發展情形劃設,政府應尊重及聽取原住民族人意見,針對國土進行最有效的功能分區劃設,未經部落族人同意,不可將原住民族人世代居住地與賴以維生的農地劃設至國保1及國保2類。
桃源區國土計畫法自救會長石永貴表示,國土計畫法的規劃有誆騙原住民之嫌,市府原民會卻沒有站在為原住民權益把關,目前部落反彈很大,務必捍衛祖先留下來財產土地。
那瑪夏區國土計畫法自救會孫榮雄表示,部落居民對於國土計畫法出現反彈聲浪,原民會多次尊重族人意見,族人也多所反映,結果呈現的版本還是按照政府的版本,未尊重我們提出的意見,族人也擔心土地若從農1、農2被規劃為農3的話,能不能申請禁伐補助。
桃源區、那瑪夏區國土計畫法自救會總幹事伊斯坦大表示,國土計畫法在諮詢部落族人時,將農地劃設為國保1、國保2族人都簽屬了不同意書,原民會也承諾尊重族人意見,再送進審議委員會審議,結果卻不予採納我們的意見;建議諮詢委員會召集人應有副市長擔任,而非沒有行政權的學者,無實質決策力,應依照原住民基本法,不該將原鄉8成的土地規劃為國保1、國保2,應降至4成。
原民會表示,將部分土地納入農3、農4都有按照族人提報,不過國土署劃設國保1及國保2有相關規範,原民會也爭取部分從國保2納入農3、農4的面積從132公頃到961公頃,至於國保2原本就可以農用,沒有侵害農地使用的權益,對於部分土地我們會以城鄉發展地區的地目處理。
張勝富議員建議原民會可參考其他縣市針對國保1、國保2的處理,應該保障原住民農民的土地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