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獨總統賴清德在出席基督教「福摩薩學院方舟計畫民防訓練活動」致詞時說出「台灣絕對不可能簽署和平協議,要靠實力才能確保和平」。這樣的論調基本上就是絕對不與大陸接觸,兩岸老死不相往來的封閉態度,這也是另一種形式的台獨宣示,若兩岸不能和平相處,賴清德一天到晚挑釁對岸,難道台灣就是靠著美國那些破爛武器裝備「實力」來確保台海安全嗎?若不能維持和平的約定,難道兩岸真的要打統獨之戰嗎?
賴清德說他肩負著三項使命,首先就是保護國家生存發展,也就是捍衛主權,絕不容許外來勢力侵略、併吞;他還重申堅持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堅持中華民國台灣的前途只有2300萬人民可以決定。雖然說得句句鏗鏘卻是違背歷史、違背民主。首先兩岸互不隸屬是由於戰爭分隔兩岸,並非憲法上就互不隸屬,賴清德說兩岸互不隸屬就是違憲。
憲法第四條規定,「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不得變更之」,後來大法官會議已經在「釋字第328號」釋憲文表示,其所稱固有疆域範圍之界定,為重大之政治問題,不應由行使司法權之釋憲機關予以解釋。領土疆域到底在哪裡,主權就在哪裡,既然大法官會議最後定案為應不予解釋,就是認為這是應該透政治問題解決。所以賴清德憑甚麼說兩岸互不隸屬,若是兩岸政治不協商,不能徹底解決主權歸屬問題,台灣問題就永遠不能解決,而當今兩岸態勢緊繃,台灣由台獨政黨掌控,兩岸不協商、不談判,最後勢必走向戰爭來解決一途了。
目前陸委會官網上還保留著馬英九擔任總統時,他所提的兩岸和平協議政策談話內容,馬英九當時強調,政府推動洽簽「兩岸和平協議」是為了讓兩岸和平的現狀得以制度化,並沒有時間表,且一定會符合「十大保證」,亦即「一個架構」、「兩個前提」、「三個原則」與「四個確保」。當時馬英九採取的「不統、不獨、不武」的政策,並在「九二共識、一中各表」的基礎上,推動兩岸簽署16項協議,使兩岸出現和平曙光。而為了讓和平的現狀得以持續,馬英九認為有加以制度化的必要,因此他提出簽署「兩岸和平協議」的構想,並將之列入「黃金十年」的規劃。可惜後來政權落入民進黨台獨政權手裡,兩岸至此漸行漸遠。
賴清德既然說「台灣的前途只有2300萬人民可以決定」,那麼他就更不能自己片面決定不與大陸討論和平協議,台灣該怎麼走?2300萬條人命,又豈是台獨政黨可以左右的,唯有召開國是會議、實施兩岸和平公投,才能體現真正的民意,讓大家都有權利為自己的未來、為自己的國家定位說出自己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