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峙嵩高雄報導】今夏酷暑難耐,抵禦紫外線侵害,除穿淡色長袖衣物、戴帽子及太陽眼鏡或撐陽傘外,就是選擇防曬產品,如何正確選購符合需求又安全有效的防曬產品?衛生局建議,購買前需看外包裝SPF及PA的標示,但防曬係數並非越高越好,而是要依活動性質,選購合適防曬係數的產品。
衛生局指出,防曬產品標示SPF(Sun Protection Factor)的防曬係數,是指經紫外線照射,受防曬劑保護皮膚產生紅斑的最少紫外線量,相較於無保護之比值。假設一般人在太陽下曝曬10分鐘會曬傷,使用SPF 15之防曬產品,則是150分鐘才會曬傷。
標示PA(Protection grade of UVA)的防曬效果,則是用加號來表示,PA+:延緩皮膚曬黑時間2至4倍,以此類推PA++++:延緩皮膚曬黑時間16倍以上。
因此,首先需了解防曬效果,且依照產品標示的使用方式,以及注意事項來使用,避免曝曬在強烈陽光下,牢記簡單防曬守則「防曬123:1要、2擦、3遮」,戰勝豔陽。
衛生局提醒防曬產品使用前,應先進行小範圍皮膚測試,以確認是否會發生過敏反應,並於使用後徹底卸粧清潔,以免引發刺激或過敏等症狀。若發現有不良品,像是變色、異味、過期或包裝毀損等狀況,也要立刻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藥品醫療器材食品化粧品上市後品質管理系統」(網址: https://gov.tw/cqx )通報,督促廠商提升產品品質,保障防曬產品使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