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漁船越界捕撈遭取締帶回 日方開罰120萬元

【記者張毅基隆報導】基隆八斗子籍「福洋266號」漁船,5日凌晨一點左右,在釣魚台島北方230浬公海作業時,突遭日本水產廳公務船攔截,船長與輪機長等二名台籍船員,配合登上公務船接受調查,海巡署已調派南投鑑趕到現場了解。隨後傳出日方同意釋放人船,條件是船主須繳交600萬6,000元日圓(約新台幣120萬元)罰款。
除「福」船的船長與輪機長被帶上公務船,其餘六名印尼籍船員則待漁船上,「福」船還滯留在公海,未被日本保安廳公務船押走。海巡署五日上午六點五十分獲報,基隆八斗子籍「福洋266號」凌晨一點左右在公海作業時,突然遭日本水產廳公務船攔下,日本公務船透過廣播,要求「福」船配合調查,盛姓船長、洪姓輪機長等二名台灣籍船員隨後登上公務船,漁船上六名印尼籍船員則留在「福」船上,直到清晨六點左右,日方又來一艘公務船,把「福」船圍住。
海巡署指出,有關八斗子籍漁船「福洋266」,遭日本水產廳公務船登檢扣留案,海巡署聲明處理情形。五日清晨六點五十分,北基巡防區接獲「福」船盛姓船長友人向118報案,五日凌晨零時左右「福」船在彭佳嶼東北方288浬(暫定執法線外1.5浬),遭日本公務船登檢,海巡署立即調派南投艦趕往現場了解。
依「政府護漁標準作業程序」規定,我國漁民在護漁範圍內作業,遭外國公務船干擾時,政府將派艦護漁,並協助處理;漁船與漁民在護漁範圍外作業,遭外國公務船取締時,政府將不派艦護漁,惟適時提供必要的外交協助。
全案經我國駐日人員查證,「福」船疑似進入日方奄美大島附近海域作業,因違反當地漁業規範,遭日本水產廳公務船取締,全案刻由漁業署與日方聯繫處理中。基隆區漁會理事長簡建輝證實,協調後日方同意只要船主繳交600萬6,000元日圓罰款,便會釋放人船。
下午蔡姓船主得知後,正準備匯款至入福岡辦事處帳戶,盡快助漁船返台。不過繳清罰款後「福洋266號」不會直接返台,會持續在外海捕撈,因目前正值魚汛期,希望收穫能打平120萬元罰款及出航80萬元燃料費,預計7月16日後才會回到基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