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車輛不停讓行人 屏警連3天執法

為提高行人通行安全,屏縣警局本(113)年6月1日在屏東市中山路與民族路口、瑞光南路與民生路口、自由路與大連路口、自由路與公園路口等4處易肇事路口,增設取締「車不讓人」違規科技執法設備;為展現守護路口行人安全之決心,更針對轄區多事故及違規路口規劃車不停讓行人執法專案,藉此強化汽、機車駕駛及行人交通守法觀念。屏縣府警察局也提醒車輛駕駛人進入路口務必減速慢行,注意行人穿越道有無行人通過,並遵守停讓行人之規定,如汽車前懸、機車與慢車前輪進入行人穿越道線上,距離行人行進方向少於1車道寬(約3公尺)即違規開罰,將處1200元至6000元的罰鍰。(圖:屏縣府警察局/文:記者范家豪)